2017年9月23日 星期六

胡適的本來面目

撰文:林建剛
  1
朋友·導師·大使
  民國有一名言曰“我的朋友胡適之”,此語可見胡適交友之成功。作為朋友,胡適交友遍天下,上至達官顯貴如蔣介石李宗仁,下至販夫走卒王二袁瓞(王二是人力車夫、袁瓞是芝麻餅小販),都在胡適結交範圍之內。
  交友方面,胡適對上對下從不阿諛。對蔣介石等有權有勢者,胡適雖在私人日記中偶有讚賞之意,但在公共寫作層面,向來都是言辭犀利的批判,此之謂“為政府做諍友,為國家做諍臣” 。公開場合見蔣,有傲性的胡適秉持“見大人必藐之”的原則,翹起二郎腿,顧盼自若,反倒是蔣介石正襟危坐,畢恭畢敬。對下,胡適親切待之,卻也絕不迎合討好底層群眾,此之謂“不討好群眾”。他從不寫一個潦草的字讓排字工人費力,洗澡後必把洗澡盆清洗乾淨,盡量不去麻煩工友。這頗符合胡適的道德觀。說到道德,胡適嘗曰:“道德就是不要有意識地去增加別人的痛苦。”交友方面,他確是如此做的。
  資助朋友方面,胡適在民國亦不作第二人想。林語堂經濟窘迫時,胡適
慷慨解囊;陳之藩讀書清貧時,胡適雪中送炭;李敖窮困不堪時,胡適扶危濟困。馬敘倫討薪被打,胡適給聯繫醫院;劉半農生病,胡適給推薦協和;對待朋友層面,胡適本著“做人要在有疑處不疑”的原則,最善看人的優點。故胡適從不背後說人閒話,有些來跟胡適說他人閒話的,胡適嘗言:“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對那些學有所長的朋友,胡適則常掛嘴邊,誠所謂“平生不解掩人善,到處逢人說項斯”。
  胡適交友,還有一特點,並不因政見不同而妨礙私誼。陳獨秀一生,五次入獄。第一次入獄是在1913年,當時胡適還不認識陳獨秀,並未營救。1917年兩人結識後,陳獨秀入獄四次,胡適營救四次。1937年8月,抗戰爆發後,胡適奉命赴美尋求美援時,還忘不了身在獄中的陳獨秀。為此胡適還專門致函汪精衛。8月19日,汪精衛回電曰“適之先生惠鑑:手書奉悉,已商蔣先生轉司法院設法開釋陳獨秀先生矣。”要知道,新文化運動後,兩人的政見早已不同,為此還有過激烈爭論。政見是政見,朋友終歸是朋友。什麼叫做“我的朋友胡適之”?這就叫做“我的朋友胡適之”。
  胡適交友之道,還有一特點,即近人情。何謂近人情?簡言志,就是與朋友劃不清界限。何謂劃不清界限?概括來講,就是當朋友落難,被整個世界拋棄的時候,胡適依然故我。“世人皆欲殺,吾意獨憐才”,此之謂也。胡適與高宗武、周作人的交往即如此。
  抗戰初期,高宗武與胡適是好友。不久,胡適應蔣介石邀請,出任駐美大使。而高宗武、陶希聖等人則謀求中日和談。
  1940年,高宗武、陶希聖發現所謂的和談,基本上就是全面屈服於日本帝國主義的鐵蹄下,故而中途反悔,將飲了一半的毒酒扔掉。高陶兩人秘密從上海跑到香港,向世界公佈了汪日密約《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兩人雖及時懸崖勒馬,戴罪立功,但在很多人看來,依然是漢奸。為此,在國民政府的要求下,高宗武前往美國。到美後,國民政府發給胡適的電報也到了,電報中要求胡適對高宗武的行為嚴格監督。然而,信奉“對人要在有疑處不疑”的胡適,並未按電報要求來做。這一時期,他跟高宗武夫婦來往密切。胡適此舉,引起非議。1940年8月14日,傅斯年寫信給胡適,其中寫道:
  近日高賊宗武夫婦常往大使館,此則此間友人大有言論。先生本有教無類之心,以為此人有改過之跡,或因是耶?然此賊實為窮凶極惡,……而汪逆之至於此,皆高醜拉攏也。
  對傅斯年的勸誡,胡適似不以為然。這一時期,胡適跟高宗武的來往依然密切。為了更好的宣傳日本帝國主義侵華的罪惡,胡適還讓高宗武幫忙起草了一份關於對日宣傳的提綱材料,以備參考。
  對高宗武如此,對周作人亦如此。抗戰勝利後,胡適擔任北大校長,周作人是落水漢奸。兩人的社會聲望,天差地別。當法院開始審判漢奸周作人的時候,胡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我和周仍舊是朋友。”不特如此,據左派文人迪吉的《胡適之和周作人的藤葛》一文中披露:
  據最近南京航訊,刊出週案(即周作人一案)除上次受審時……在再審訊之後,高等法院又接到胡適的證明公文,這,在胡真可說關心朋友到底, ……胡的證明,據說是“北大圖書儀器及其他設備有增無減”。
  左派文人在意的是人與人之間必須劃清界限,故而對胡適冷嘲熱諷。而胡適交友,看重朋友的情誼,絕不輕易跟朋友劃清界限。幸而他在朝代鼎革之際選擇了乘桴浮於海,要不然,在1950年代動輒需要跟朋友劃清界限的人際法則中,定然無所適從。
  對上對下從不阿諛、朋友有難慷慨解囊、觀點不同不妨礙朋友之誼、平易近人而且近人情,這四大原則可謂胡適的交友之道。由此可見,胡適是第一流的朋友。
  朋友之外,胡適還是第一流的老師。衡量老師是不是傑出,當然是看學生的成材率。在這方面,胡適當仁不讓。
  胡適生前有一宏願,希望以一己之力撰寫《中國通史》,可惜齎志以歿。不過,他教過的學生一輩,完全可以組建豪華的學者陣容,來完成這一學術志業。
  古史方面,胡適有學生顧頡剛與傅斯年,兩者在後來更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顧頡剛成為古史辨學派的代表人物;傅斯年執掌史語所,學術行政兩不誤。
  漢史方面,胡適得學生楊聯陞;宋史方面,胡適得學生鄧廣銘;元史方面,胡適有學生姚從吾;明史方面,胡適有學生吳晗與王毓詮;清史方面,胡適有學生鄭天挺;天平天國史方面,胡適得羅爾綱;近現代史方面,胡適既有1930年代讀書北大的學生吳相湘,又有1950年代的“最好的好後學”唐德剛;傳記文學方面,亦有學生鄧廣銘與朱東潤。
  守舊派學者黃侃嘗嘲笑胡適為“著作監”,此名乃襲“太監”之謂,嘲笑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與《白話文學史》只有上卷沒有下卷。不過,胡適開啟的學術範式,啟後來學者無數法門,乃是學界教主式的人物。對此,學者喬清舉評價胡適曰“他沒有完成使命,卻幾乎開創了一切”,可謂一語破的。
  沒有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怎麼可能有馮友蘭《中國哲學史》的後來居上?
  具體到學生方面,繼胡適《白話文學史》的學術思路進行研究的,有他的學生馮沅君與陸侃如。白話詩歌方面,繼《嘗試集》後起的,有胡適的子侄胡思永與汪精之,白話詩歌史方面,也有北大學生徐芳。紅學方面,胡適是新紅學的奠基人,繼起的有學生俞平伯與周汝昌。古典小說考證方面,亦有學生孫楷第。目錄學方面,則有與他通信頻繁的學生王重民。胡適對物理學素無研究,但他的學生吳健雄乃是第一流的物理學家。胡適對政治學有超然的興趣,但他的學生楊日旭乃是傑出的政治學學者。
  統而言之,在文化思想界,胡適是第一流的老師。
  當然,一流老師背後,源於胡適的革命家本色。在文化領域,胡適是乃是一位革命家,其革命對象,涉及文史哲三方面。文學革命方面,他是首倡白話文之急先鋒,《文學改良芻議》與《國語的文學與文學的國語》奠定胡適文學革命的領袖地位;史學方面,以考據方法開啟疑古思潮,乃古史辨學派之先導;哲學革命方面,《中國哲學史大綱》一書,截斷眾流,拋開堯舜禹直接從老子孔子講起的思路,範式意義凸顯。對此,胡適當仁不讓地說:“我自信,治中國哲學史,我是開山的人,這一件事要算是中國一件大幸事。這一部書的功用能使中國哲學史變色。以後無論國內國外研究這一門學科的人都躲不了這一部書的影響。凡不能用這種方法和態度的,我可以斷言,休想站得住。”
  文史哲之外,胡適還是思想革命的領袖。由白話文取代文言文,語言的變化本身就意味著思維方式的改變。不僅如此,從白話文運動作為突破點,很快掀起了新文化運動的思想革命。舉凡貞操問題、戀愛問題、婦女解放問題,喪禮改革問題、大學學制問題、胡適無不參與,並有精彩發揮,因此他也是一位思想革命家。
  名師之外,胡適還是外交官。抗戰初起,胡適受命擔任駐美大使。作為書生大使,胡適有優勢,卻也劣勢明顯。駐美大使初期,胡適還跟陳光甫緊密合作,簽訂了2500萬美金的“桐油貸款”。但當時胡適最廣為人知的事情是乘風御行做演講,領取各大高校的名譽博士學位。這讓蔣介石、宋子文等政要頗為不滿,認為胡適做演講領取名譽博士乃是沽名釣譽之行徑,丟棄駐美大使的本職工作補位,卻在這上面用力甚勤,純屬不務正業。
  從胡適角度而言,實在因為當時的局勢,讓胡適無正業可務。當時《中立法》的存在,讓美國政要即使想援助國民政府,也屬有心無力。在此情形下,胡適“攻城為下攻心為上”,要想推動美國《中立法》的修訂乃至廢除,只能訴諸美國民意之改變,這才是胡適風塵僕僕不辭辛苦做演講之目的。更何況,胡適做駐美大使,純粹乃是為了一“大事因緣”而來。這一大事,就是當日本侵略中國之後,希望拖美國下水,中美結成同盟,這樣的話,中國當可立於不敗之地。
  為此,胡適在1935年就提出了這一“大膽假設”。在給朋友王世傑的信中,胡適說:
  此時必須假定兩個可能的局勢,作我們的一切國策的方針:
  (一)在最近期間,日本獨霸東亞,唯所欲為,中國無能抵抗,世界無能製裁。這是毫無可疑的眼前局勢。
  (二)在一個不很遠的將來,太平洋上必有一度最可慘的大戰,可以作我們翻身的機會,可以使我們的敵人的霸權消滅。這也是不很可疑的。
  大平洋上最可慘的大戰,當然不是中日之戰,而是日美之戰。寫此信七年之後的1942年,美日之間發生了中途島之戰。由此可證胡適的先見之明。
  因此,擔任駐美大使的胡適,一方面希望國民政府“苦撐待變”,另一方面,竭力激髮美國人民對日本的惡感。
  胡適抵達美國後,有人詢問他對戰爭的看法,他回答說:“苦撐待變。苦撐在我,待變在日。”
  苦撐,指的是中國方面。此時面對日本的侵略,沒有其他國家援助我們,我們只好用空間換取時間,苦撐下去。
  待變,“待”的則是國際局勢的變化。尤其指的是日本侵略政策的變化。一旦日本侵略美國,美、中將結成抗日同盟,一旦有了美國的幫助,中國對日戰爭的勝利就有了保障。
  作為駐美大使的胡適旅行數万裡,做了上百次的演講,為中國的抗戰鼓與呼。他的演講,激起了美國民眾對日本的仇恨,遭到日本大使館的強烈抗議。這一期間,當日本與美國謀求和平時胡適使出渾身解數,竭盡全力破壞了日美之間的謀和行徑。
  1941年12月7日上午11時左右,美國總統羅斯福約見胡適,並對他說:
  那兩個傢伙(指日本特使萊棲和野村)來過了,我已經拒絕了他們的建議。請你告訴蔣委員長叫他放心,可是太平洋戰事隨時可能爆發,可能在菲律賓、關島這一帶。
  當晚,就在胡適吃晚飯之際,白宮來電話,羅斯福跟胡適說:“胡適,Japs對我們在珍珠港用空軍海軍一道開始攻擊了,戰事已經開始,請你打電話報告你本國政府。”
  這才是胡適駐美大使的大功績,亦為我國抗戰的轉折點。日本與美國謀和的行為被胡適所阻撓,功敗垂成之後,發了瘋的日本軍國主義發動珍珠港事變。胡適希望看到的日美戰爭開始了。美國將毫無疑問的援助中國,中國抗戰迎來了一位強大的盟國。幾年後,胡適回憶接到羅斯福這個電話時的心情,對好友羅家倫說:“這時候我覺得大事已定,心裡一塊石頭才放下去。”
  心中放下石頭的胡適,在當晚進入深度睡眠模式,一下睡了兩個多小時,他確實好久沒有擁有如此高質量的睡眠了。
  當然,當中美兩國結成抗日同盟之後,作為書生大使的胡適也就英雄無用武之地了,這時候國家需要的乃是一位職業外交官了。了卻這一大事因緣之後,胡適很快卸任大使職位,開始了《水經註》版本的考據工作。九年後的1946年,胡適乘船回到了闊別九年的祖國。他在當天的日記中寫道:“天晴後,8點一刻,海上晚霞齊艷,為生平所少見。9年不見祖國的落日明霞了!”
  胡適在公開文章裡,從來不寫帶有情感的“祖國”二字。這位低調理性審慎的知識分子,只會私下在日記中記下“祖國的落日明霞”。此之謂胡適的家國情懷。
  駐美大使的胡適,在擔任大使的五年之中,確屬不務正業,演講上百次,名譽博士拿了將近三十個,不免招人非議。不過,演講也好,名譽博士也罷,此屬枝節問題。要看就看大事。要之,恰恰是“我的朋友胡適之”,阻止了日美謀和的最後努力,促成了日美之間的戰爭。只此一事,於國於民,便是一件“不世奇功”。僅此一功,就可不朽。
  說到不朽,《左傳》有言:“太上有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 胡適的廣泛交遊,可見胡適的德性,屬於立德的方面;胡適的著書立說,可見胡適的言論風采,屬於立言的方面;出使美國,縱橫捭闔,為抗戰勝利立下汗馬功勞,此屬於立功的方面。由此可見,胡適在立德、立功、立言方面的功績。
  2
丈夫·父親·情人
  作為丈夫的胡適,多被人稱頌。原因無他,世人多認為,胡適不背承諾,以風度翩翩之留美博士,迎娶小腳太太江冬秀,乃是做出了絕大犧牲,以至於“胡博士的小腳太太”成為了民國史上的七大奇蹟之一。不過對此,胡適並不同意。1921年,他在日記中寫道:
  夢旦邀我到消閒別墅吃飯,飯後大談。他談起我的婚事,他說很多舊人都恭維我不背舊婚約,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他說,他的敬重我,這也是一個條件。我問他,這一件事有什麼難能可貴之處?他說,這是一件大犧牲。我說,我生平做的事,沒有一件比這件事最討便宜的了,有什麼大犧牲?他問我何以最討便宜。我說,當初我並不曾準備什麼犧牲,我不過心裡不忍傷幾個人的心罷了。假如我那時忍心毀約,使這幾個人終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責備,必然比什麼痛苦都難受。其實我家庭裡並沒有什麼大過不去的地方,這已是佔便宜的了。最佔便宜的,是社會上對此事的過分讚許;這種精神上的讚許,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罵的,我也不曾求人讚許,我不過行吾心之安罷了,而竟得這種意外的過分報酬,豈不是最佔便宜的事嗎?若此事可算犧牲,誰不肯犧牲?
  由此可見,當事人胡適並不認同此一論調。事實上,從小腳太太江冬秀的角度而言,胡適並不是一位優秀的丈夫,也就勉強及格罷了。為何如此說呢?原因有二。
  第一,婚後,胡適有多次婚外情。曹誠英也好、韋蓮司也好、羅慰慈也好、徐芳也好,哈德門太太也好,都與胡適有過情感瓜葛。雖說這些情感的主動一方,多是女性主動男性被動,但胡適畢竟半推半就了。與曹誠英的愛情,甚至鬧到與江冬秀離婚的程度,如何算是好丈夫呢?
  第二,從妻子的情感需求而言,江冬秀需要的陪伴,胡適很多時候也並未能提供。胡適是大忙人,是第一交際花,是飯局小王子,白天應酬非常多,看1930年代的胡適日記,一天幾個飯局的日子非常之多,江冬秀做好飯,吃飯的人卻渺無踪影。到了晚上,胡適要么忙於學術著述,要么忙於編輯刊物,更無陪伴江冬秀的時間,以至於1930年代《獨立評論》被宋哲元強制停刊的時候,胡適派的知識分子紛紛因為政府當局壓制言論自由而表示憤怒的時候,獨有江冬秀興高采烈對政府的行為舉雙手贊成,詢及原因,乃是因為江冬秀覺得《獨立評論》被查禁之後,胡適晚上終於有時間陪她嘮嘮家常了。很不幸的是,在胡適的斡旋下,《獨立評論》很快就復刊了。她還是只能獨守空房。
  那麼,禮拜六禮拜天,胡適沒課的時候呢?他能否陪伴江冬秀呢?那就更不幸了,週末的時候,胡宅向所有人開放,三教九流都來到胡家,胡適跟外人談笑風生眉飛色舞,賓客盡歡,唯獨冷落了我們的小腳太太,對胡適的這一行徑,江冬秀憤憤不平,譏笑為“胡適之做禮拜”。
  七七事變之後,就更加悲劇了,胡適奉命出使美國,從1937年到1946年,一去九年,江冬秀的孤寂,只怕也就自己能懂。也難怪她成為麻將高手了。對她而言,“微麻將,吾誰與歸?”與她相伴的,唯有麻將,久而久之,如何不是高手?
  好不容易抗戰勝利了,夫妻團聚,胡適卻又被任命為北大校長,此時的胡適,聲望達到巔峰,一方面要處理學潮,一方面還要製定學術獨立的十年計劃,同時還要處理政府的各種電文,如何還能陪伴老妻江冬秀?
  1949年鼎革之際,胡適赴美,江冬秀先去台灣,後去泰國跟自己兒子胡祖望住在一起,老夫老妻再次分離,好不容易來到美國,不懂外語的江冬秀寸步難行,又如何是好?江冬秀好不容易追隨胡適的腳步來到台灣,尚未安頓好,胡適卻撒手人寰,留下江冬秀一個人,這又如何是好?胡適死後,江冬秀又在世上活了十三年。此時的江冬秀,丈夫死去,大兒子在美忙碌,小兒子在大陸未知生死,真不知道她這十三年是如何度過的啊!
  晚年胡適多次談到徽州朝奉中夫妻相聚之難,多次談到“一世夫妻三年半”,言下不無愧對老妻之意。縱觀胡適一生,他陪伴江冬秀的時間,實在太少了。如此丈夫,算是好丈夫嗎?兩人固然是白頭偕老相伴一生,晚年也算得上相敬如賓。但胡適為了學術事業、為了文章報國,為了朋友之交、為了國家前途,實在犧牲了太多陪伴江冬秀的美好時光。從這一角度而言,“我的朋友胡適之”如何算得上好丈夫呢?
  如果說作為丈夫的胡適能夠勉強及格,那麼,作為父親的胡適,實在算得上不及格了。這一點,可以從胡適對孩子的期望全部落空說起。
  胡適的三個孩子的名字都有他本人給取的。1919年3月16日,胡適的大兒子胡祖望出生。取此名,是為了紀念逝世不久的母親。
  胡祖望出生時,胡母剛逝世不到四個月。幸而,胡母臨死前,已經知道胡適妻子江冬秀懷孕的消息。此是唯一可以告慰她在天之靈的地方。當然,給大兒取這個名字,也未嘗沒有希望他將來光宗耀祖之意。因此,胡適對胡祖望期望甚殷。1929年8月26日,胡適給在蘇州讀書的胡祖望寫信說:
  在一班要趕在一班的最高一排。在一校要趕在一校的最高一排。功課要考最優等,品行要列最優等,做人要做最上等的人,這才是有志氣的孩子。
  蘇州讀了一段時間後,胡適又將胡祖望送到當時最好的中學南開中學唸書。可惜,胡祖望這一時期的表現完全達不到胡適的期望值。據當時也在南開中學讀書的何炳棣回憶:
  “記得南開中學1932年剛放暑假,下午有不少同學聚在範孫樓前空地無所事事。一位同學指著那穿著白“T卹”,騎在幾乎完全不動的自行車上的又矮又白又胖的,說'就是胡適的兒子,由於過於貪玩,國文竟不及格。'”
  父親是提倡白話文的領袖,兒子卻寫不好白話文,作為名父之子的胡祖望,背負的壓力可想而知。最終,胡祖望完全沒能實現胡適的“望子成龍”的願景。
  胡適與江冬秀的第二個孩子是個女孩,胡適給她取名做素雯。素雯者,Sophia也,“莎菲”也,陳衡哲也。胡適希望自己的女兒可以像陳衡哲一般優秀。可惜,1925年,素雯因病早夭。她在世間的生命,不到五年。素雯早夭,與胡適疏忽孩子的健康有關,他忙於自己的學術事功,並未對素雯的病症放在心上,結果發生慘劇。胡適對素雯的期待,因為她的早夭,完全破滅。
  1921年12月17日,胡適的小兒子胡思杜出生。這個名字乃是為了紀念胡適的美國老師杜威,希望這個小兒子將來受杜威思想的影響。然而,事與願違,胡思杜不僅不思杜,反而思馬(馬克思主義)。上世紀三四十年代,胡思杜思想日益左傾,1948年,他也沒有跟父親一起離開北平。他對新時代充滿了美好的嚮往。胡思杜選擇的人生道路,也與胡適的希望大不相同。
  胡適的大兒子叫胡祖望,祖望即望祖,此是紀念胡適的母親,這是胡適親情的一面;胡適的女兒叫素雯(Sophia,沙菲),此是紀念胡適與陳衡哲的情感,這是胡適友情與愛情的一面;胡適的小兒子叫胡思杜,思杜即思念胡適的老師杜威,這是胡適師生情的一面。可以說,胡適對自己三個孩子的美好願望,都沒有應驗。他是一個偉大的知識分子,卻是一個失敗的父親。
  作為民國有名的美男子,胡適之風度翩翩貌比潘安,溫文爾雅,口才一流,這樣的胡適之,要是沒有女人緣,實在天理不容。“我的朋友胡適之”,理所當然的欠下了不少相思債。
  胡適的愛情,最明顯的特點就在於女方總是主動的一方。與郭沫若“才子+流氓”見到漂亮女性就主動進攻相比,胡適在感情方面屬於被動防守型,不過,胡適的防守並不堅決,亦是半推半就,因之,他被女性撲倒,也就不足為奇了。豐富多彩的感情,撩撥了胡適的詩情。胡詩中但凡寫到月亮,寫到風,背後必有一段戀情。
  “兩隻黃蝴蝶,雙雙飛上天”,乃是寫給韋蓮司的;“山風吹亂了窗紙上的松痕,卻吹不亂我心頭的人影”,乃是寫給曹誠英的;“兩鬢疏疏白髮,擔不了相思新債”,乃是寫給女學生徐芳的;“夜半罷清話,圓月正中天”,乃是寫給陳衡哲的;“毀滅了的似綠水長流,留住了的似青山還在”,乃是寫給羅維茲的。“我自臨風私祝,祝寄花人無恙”,是寫給暗戀胡適多年卻“除了想像和夢,我什麼都沒有了”的楊靜山的,她是胡適好友朱經農的妻子。“剛閉上了一雙倦眼,只見伊莊嚴曼妙”,是寫給愛戀胡適以至於相思成疾最終發瘋至死的朱毅農的,她是物理學家饒毓泰的妻子,朱經農的妹妹。朱毅農死後,胡適當然知道自己才是罪魁禍首,但畢竟使君有婦,只好在日記中寫下“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的慨嘆。可以說,胡適每一段情感背後,都有幾首詩來印證。這些情詩之中,有的前面偶有小序,說是懷念北大云云,自然是胡適欲蓋彌彰的障眼法。胡適經歷的這些愛情,讓這位早已褪了色的詩人在人生的某一時刻,還保持著寫詩的激情。畢竟,“醉過才知酒濃,愛過才知情重”。
  胡適的這些情人,為他做出了巨大犧牲。據汪靜之回憶,曹誠英曾經為胡適墮過胎。更大的犧牲還在1949年之後。當胡適的老朋友頂不住壓力開始奉旨批判“我的朋友胡適之”的時候,胡適的女性朋友卻不為所動。陳衡哲在1950年代的批胡運動中保持了沉默。不僅如此,在跟身在美國的女兒任以都的書信中,談到胡適時,陳衡哲以“赫貞江上的老伯”稱呼。在陳衡哲的眼中,政治是一時的,朋友卻是永恆的。
  曹誠英亦是如此。按理說,她癡情一片,被胡適誤了終身。1949年,她死勸胡適不要離開大陸,但她的“糜哥”依然狠心拒絕了她。倘使此時的她反戈一擊,從私生活的角度來搞臭胡適,肯定會贏得時代之掌聲。倘使曹誠英以此攻擊胡適,並與胡適劃清界限,定能給愛惜羽毛的胡適致命一擊。然而,曹誠英不僅沒有如此做,反而在臨死之際,讓親人將自己的墳塋建在胡適回家鄉的必經之路。在曹誠英的眼中,政治是一時的,愛情卻是永恆的。
  與羅隆基的女朋友浦熙修在大難臨頭時大義滅親相比,陳衡哲與曹誠英的所作所為,讓人感到世間自有真情在。胡適之的女朋友終究是胡適之的女朋友。
  劉義慶《世說新語》中曰:“太上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鍾,正在我輩”。圍繞在胡適之身邊的女性,證明胡適還是一個情種,他辜負了無數女性的美夢,這些女性卻依舊痴守著他。從身在情感漩渦的女性角度而言,胡適之可能是一流的情人,但從世俗道德來看,胡適此舉,既是對江冬秀的背叛,又不能給曹誠英以適當的安排,害的萬念俱灰的曹誠英一度出家做尼姑,乃是雙輸的局面。當然,話又說回來,妻子與情人,取捨之間,又何來雙贏呢?最終的結局,或許就是最好的結局。
  概括言之,胡適是二流的情人,勉強及格的丈夫,不及格的父親。
  3
正確者·民主先生·自由男神
  胡適的朋友中,王文伯嘗戲謔說:“Hu Shih can do no wrong”(胡適錯不了)。故胡適的很多朋友都將他視作“正確者”,胡適一生,做了無數抉擇,以後見之明審視,確實絕少錯誤。胡適兩勸周作人的故事就是最好的例證。
  在周作人的一生中,胡適對他的人生抉擇有過兩次勸告。這兩次勸告,周作人都沒聽。這既導致了周作人生前的命運,又影響了他的身後名。
  1938年,身在倫敦的胡適得知周作人仍然滯留在淪陷之北平,擔心知堂先生落水,乃寫了一首詩勸他遠行,詩中寫道:天南萬里豈不大辛苦?只為智者識得重與輕。此詩從倫敦到北平,途中耽擱43天,直到1938年9月20日,周作人才收到。看信後,周作人回復了一首詩,詩曰:“我謝謝你很厚的情意,可惜我行腳卻不能做到,並不是出了家特地忙,因為庵里住的好些老小。”
  以家累太重為由,周作人委婉拒絕了胡適的建議。後來,為了“多化些米麵”,最終落水成了漢奸。
  1949年朝代鼎革之際,周作人出獄,身在上海。據他回憶,他曾勸胡適留在國內,胡適不僅未聽,反勸周作人南下去台。當時,上海《亦報》中有一則《周作人決定北歸》的報導,報導說:“胡適、朱家驊等曾邀之南下,許以教授職,拒不住,閒居門生尤某滬寓。”當時,傅斯年執掌台灣大學,胡勸周作人做教授,極有可能是希望周作人去台灣大學教書。這一次,周作人再次拒絕了胡適的好意。留下來的周作人,晚年的命運悲慘之極。
  1966年,周作人的房子被查封。8月24日,紅衛兵“將周作人拉到院中的大榆樹下,“用皮帶,棍子抽打”。 時年,周作人81歲。 此後,周作人上書求安樂死,意謂自己年過八旬,活著徒給家人增添負擔,希望公安機關本革命人道主義原則,恩准服用安眠藥來安樂死。結果未被批准。此時的八十老翁知堂先生,誠可謂生不如死。
  周作人的一生中,胡適對他有兩次至關重要的勸告。一次勸告在1949年,希望他去台灣,倘他聽從胡適勸告,去台灣做教授,晚年必不致如此。另一次是1938年,倘若他聽胡適勸告,前往西南,日子雖苦,但不會落水成漢奸。他在文學史上的地位,只會更高。
  胡適之兩勸周作人,1949年的那次,事關周作人生前的命運。誠所謂“不聽胡適言,吃虧在生前”。1938年的那次,事關周作人的身後名,誠所謂“不聽胡適言,落水噹漢奸。”
  周作人之外,還有王毓銓與瞿同祖兩個例證。
  王毓銓是北大歷史系的學生。北大讀書期間,王毓銓就上過胡適的課,深受胡適影響。抗戰時期,王毓銓留學美國,期間跟美國共產黨關係密切。1949年,流亡美國的胡適,與也在美國工作的王毓銓繼續往來。當是時也,新政權頻頻邀請身在國外的高級知識分子回國。對此,本就思想左傾的王毓銓決定回國。回國前,王毓銓與胡適告別。1950年1月4日,胡適在日記中寫道:
  王毓銓近年在American Numismatic Society(美國錢幣學會)工作,替他們整理會中藏的中國古貨幣。今年他要回國去了(我曾勸阻他和他的夫人先晉女士),他邀我今天去參觀。
  未聽胡適勸告的王毓銓,回國後的命運讓人唏噓不已。據王春瑜《懷念王毓銓先生》一文披露:
  王毓銓民國時畢業於北大歷史系,後來執教於美國,待遇優厚。但上世紀五十年代初共產黨號召海外知識分子歸國,他為之心動,找老師胡適商量。胡表示:“在美國的華人漢學家中,你的工資是最高的,大大超過了我。這樣好的做學問的條件,應當珍惜。”但最後他還是決意回國。胡適就請他吃飯,並說:“你回國後,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批判我,否則你難以立足。”結果,王毓銓似乎沒有聽從胡適的贈言,並沒有批判胡適,而果然一生遭際坎坷,身名寂寞。
  1950年代,胡適與瞿同祖來往密切。對瞿同祖的學術研究,胡適非常看好。當時,台灣東海大學剛剛建校,東海大學校長來美物色人才,專門找胡適推薦人才。胡適立刻推薦了瞿同祖。對此,他回憶說:
  胡適當時曾談到他想將我薦往台灣,而我不肯去的事。事實的經過是這樣的:新任台灣東海大學校長曾約農1956年來紐約,見到胡適時,請胡推薦在美的一位中國學者去東海任教。胡適向曾推薦了我。曾約農通過他在紐約的弟弟,約我在他下榻的旅館共進早餐(曾瞿兩家本有姻誼),提出了聘請我去東海大學之意。我當然不願去台灣,當即謝絕了。
  拒絕胡適的瞿同祖,最終回到大陸。回到大陸的瞿同祖,局限於國內形勢,終究沒能寫出期待的學術巨著。本應成為一代宗師的他,任時光流轉,終究成就寥寥。對此,晚年的瞿同祖後悔不迭。在接受記者採訪,說到回國之後的情形時,他說:
  虛度歲月,根本談不上研究。剛回來時,在北京住了一年,安排不了工作。然後去了湖南,在那兒什麼都沒做,也安排不了。後又回到北京,住在賓館裡。那時條件不允許,也不允許做研究,根本談不上研究了。
  倘使瞿同祖聽胡適的話,前往東海大學教書,想來定能在學術上有更多貢獻吧。
  王毓銓、瞿同祖兩人都未聽胡適的勸告,結果都以悲劇告終,誠所謂“不聽胡適言,吃虧在眼前”。與王毓銓、瞿同祖同樣經歷的還有巫寧坤。晚年的巫寧坤痛定思痛,禁不住感慨地說:“那個時代像胡適先生看得又清楚又遠的能有幾個人呢?”
  由周作人、王毓銓、瞿同祖的經歷,可見胡適作為“正確者”是如何的名不虛傳了。
  朝代鼎革之際,胡適選擇乘桴浮於海。上世紀的學界前輩,認為倘若胡適留下,至少可以做北京圖書館館長,去美後,只能屈就普林斯頓葛思德圖書館的館長。如此對比,為胡適未能留下感到惋惜。這真是對胡適智慧的極大侮辱。胡適之是什麼樣的人,怎麼可能做出如此愚蠢之抉擇呢?
  “正確者”之外,胡適還被譽為“民主先生”。這個稱號,也是實至名歸的。這要從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的世界形勢說起。
  上世紀二三十年代,蘇俄成為很多知識分子心中的天堂。從瞿秋白的《餓鄉紀程》、《赤都心史》到胡愈之的《莫斯科印象記》,都是對蘇俄的由衷讚歌。在這一潮流影響下,蘇俄“狄克推多”的政治體製成為左翼知識分子的最愛,包括魯迅在內的知識分子都對蘇俄充滿期待。
  受歐風美雨政治熏陶的自由知識分子多不迷戀蘇聯,不過,由於1930年代的中國面臨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當時中國最迫切的問題是如何讓國家迅速強大起來,以此來抵禦侵略。恰好,1930年代的時代潮流中,希特勒的納粹德國與墨索里尼治下的意大利,在當時迅速成為了強國。於是,法西斯統治成為很多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寵兒。急功近利之下,很多堅信民主憲政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都變了,他們明知獨裁是一杯毒酒,卻依舊要飲鴆止渴;他們明知專制是一劑毒藥,卻依然要一飲而盡;他們當然知道獨裁是決不能忍受的,於是美其名曰“新式獨裁”。這一群知識分子的代表有丁文江、蔣廷黻、錢端升。這里以錢端升為例。錢端昇明確將1930年代的意大利、德國以及蘇俄的政治體制視作極權主義體制。對這種體制,他寫道:
  “只勞動者享有公權,而不勞動者則無權;只國家得有產業,而人民不得有私產。……總言之,國家之權是無限制的,國家不受法律之拘束,法律僅是國家行使職務時的一種工具。”
  對這一體制,受歐美教育影響甚深的錢端升是反感的。但是,他在《民主政治乎?極權國家乎?》一文中,最重要的主張就是呼籲當時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放棄對民主憲政的“成見”,去全力擁抱極權主義。這篇文章最後,錢端升寫道:
  “我們中有些人——我自己即是一個——本是受過民主政治極久的熏陶的,這些人對於反民主政治的各種制度自然看了極不順眼。但如果我們要使中國成為一個強有力的近代國家,我們恐怕也非改變我們的成見不可。”
  這裡的成見,即偏愛民主憲政的歐美國家。在這裡,錢端升呼籲的對像其實就是他的老朋友胡適。
  當時,胡適在“民主與獨裁”論戰中堅持站在民主憲政這一邊。錢端升為何偏愛極權主義呢?原因很簡單,因為極權主義可以讓一個國家迅速強大,而民主政治卻不能。對於這一點,他論述的很清楚,同樣是在這一篇文章中,他寫道:
  “我以為中國所需要者也是一個有能力、有理想的獨裁。中國急需於最短時期內成一具有相當實力的國家。欲使全國工業化決非一二十年內能夠做到,但在一二十年內沿海各省務須使有高度的工業化,……欲達到工業化沿海各省的目的,則國家非具有極權國家所具有的力量不可。而要使國家有這種權力則又非賴深得民心的獨裁制度不為功。”
  也就是說,在錢端升看來,極權主義可以讓國家具有強大的力量,在這一無可阻擋的力量推動下,東南沿海各省可以迅速工業化,而民主制度對此無能為力。
  此時的胡適,可以說,處於被左右夾擊的狀態之下。左有斯大林的蘇俄,其支持者是中國左翼知識分子群體;右有希特勒的納粹德國,其支持者是胡適的老朋友們。左右夾擊之下的胡適,只好左右開弓,一邊認為蘇俄的“狄克推多”萬不可在中國實行,一邊認為德國的“納粹模式”絕對比不上歐美的民主憲政模式。
  這只“救火的鸚鵡”,心急如焚地告誡人們:“我們不信憲政能救中國,但我們深信憲政是引中國政治上軌道的一個較好的方法。”這只“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的烏鴉,苦口婆心地勸告人們:“把眼光放得遠一點,歷史的大趨勢不能完全取證於十幾年的短期事實”。
  如今,距離1930年代“民主與獨裁”的論戰已經過去八十多年了,再來回顧這場論爭,歷史的演變早已證明了胡適的遠見卓識。昔日強大無比的納粹德國,早已灰飛煙滅;曾經雄霸地球的大國蘇聯,早已煙消雲散。實行民主憲政的美利堅,依然是這個星球上第一等的強國。擺事實就是講道理。事實就擺在這裡,而胡適,永遠站在民主憲政這一邊。
  胡適作為“民主先生”的另一貢獻,乃是對與民主制度相配套的市場經濟的堅守,要堅守市場經濟,就不得不反對計劃經濟。
  上世紀二三十年代,蘇俄與德國的政治經濟制度成為潮流。於是,一股計劃經濟的思潮瀰漫國中。迷戀蘇聯的左翼知識分子,驚嘆於蘇聯五年計劃的成就,不用說,都是計劃經濟的擁躉。胡適的另外一批老朋友,如錢昌照、翁文灝等人,在抗戰的大背景下,也對計劃經濟情有獨鍾。他們主持的官方機構資源委員會,更是推崇“國進民退”,大肆鯨吞民營企業,讓國家主導一切資源。
  此時的胡適,在經濟制度上,再次面臨左右夾擊。他只好繼續左右開弓,堅持他對市場經濟的信仰。在給朋友的信中,胡適寫道:
  我還是感覺今日國內的朋友們太注重大規模的建設計劃了。套一句老話: “為政不在多計劃,在力行如何耳。”這一句兩千年的老話,在今日仍有一部分的真實性。大亂之後,應該多注重與民休息。……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一句話源出於主張自然無為的老子。後人多注重“不漏”二字,而忘了“恢恢”二字,和“疏”的一字。疏是不細密,恢恢是大而寬。“恢恢而疏”,老百姓才能充分發展其自身的能力,從各方面謀生存,謀樹立,謀發展。我曾聽我家鄉老輩說他們的祖上在太平天國亂後的恢復情形,故深信老百姓有此恢復能力。所慮者“天網”或太密耳。
  經濟學方面,胡適是外行。美國讀書時,經濟學是胡適最不感興趣也是成績最差的一門。據江勇振《舍我其誰:胡適》披露:胡適在英國文學、歷史學以及法文德文等選修課上的成績大都是八十分乃至九十分以上的高分,而他選修的幾門經濟學課程,除了經濟理論史一門得了85分的高分,其他兩門中,一門經濟學入門得分75,一門財政學得分77,遠遜於其他學科的成績。因此,他對市場經濟的堅守,不是建立在對經濟理論的理解之上,而是建立在他家鄉經濟發展的經驗主義之上。
  此外,他反對計劃經濟,還源於對無為哲學的發揮。他認為最好的政府就是不作為的政府,這種不作為,指的是政府不干擾民間的經濟活動,把原本屬於社會的領域還給社會,進而建立一種“小政府大社會”的格局。
  對於胡適的這一主張,就連那個一貫相信“Hu Shih can do no wrong”(胡適錯不了)的王文伯,也真心表示反對,他祭出的法寶,還是世界之潮流。他給胡適寫信說:
  此次戰後,計劃經濟成為世界不可移易之方針,一則由於蘇俄之戰績,一則美國戰時計劃之成功與羅氏戰前NewDeal(新政)之成績,使我們反(返)歸“無為”與傳統的農業自由經濟,這恐怕是不可能的,也是世界經濟勢力不容許的。
  在王文伯看來,如今的潮流就是實行計劃經濟。這一“蘇俄模式”讓那個最堅持市場經濟的美國也要改弦易轍了。中國怎麼能不追隨這一世界潮流呢?
  由王文伯的觀念,可證胡適“逆潮流而動”的思想特質。作為“民主先生”,胡適對民主的信仰是深入骨髓的。當民主制度與市場經濟行情見漲的時候,他當然是這一觀念的信奉者。他的難能可貴之處,乃在於當民主制度與市場經濟行情下跌之際,依然堅信民主政治是世界之潮流,依然堅信市場經濟更加符合人性。
  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當新式獨裁與計劃經濟瀰漫於世界之時,胡適不為所動,逆潮流而動。如今潮水退去,我們後來者終於看見到底是誰在裸泳了。一個基本的事實是:當今地球上,除了朝鮮這個活化石,還有哪個國家在實行計劃經濟呢?那些迷戀計劃經濟的學者,如今安在?
  當新式獨裁目眩神迷之際,在計劃經濟席捲全球之時,胡適擇善固執,濤聲依舊,固執於民主憲政的信仰,依舊於市場經濟的信念,這才是胡適的真精神。何謂“民主先生”?這就叫“民主先生”。
  與“民主先生”相對的是“自由男神”。為何稱胡適為“自由男神”呢?
  首先,當然是他一輩子都在爭取自由。自成名之後,從1920年代的《爭自由的宣言》,到1930年代的《我們要我們的自由》,再到1940年代的《自由主義》,再到1950年代的《寧鳴而死,不默而生》,胡適對自由的爭取與奮鬥,可謂不遺餘力至死方休。縱觀整個20世紀的知識分子,論對自由的努力奮鬥,胡適理所當然是第一人。
  其次,胡適爭取自由,尤重經濟自由與政治自由。20世紀的知識分子,在爭取自由時,更多側重於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學術自由。在這方面,胡適不遑多讓,亦有精彩發揮。不過,最能體現胡適遠見卓識的是他對經濟自由與政治自由重要性的體認。關於經濟自由,胡適寫道:
  我走過許多國家,我沒有見到一個國家犧牲經濟自由可以得到政治自由,也沒有見到一個國家犧牲政治自由可以得到經濟自由。俄國人民生活程度三十年來提高了多少?人民生活痛苦減輕了多少?經濟自由得到了沒有?犧牲政治自由而得到經濟自由的,歷史上未有先例。
  胡適提倡經濟自由,可分兩個層面理解。第一,知識分子大多清高,恥於談錢。胡適並不如此,他曾公開鼓吹“拜金主義”,在他看來,唯有經濟獨立,人格才能獨立。經濟實現自由,才能不憂不懼的爭取其他方面的自由。第二,從制度層面上,經濟自由要求政府不要過多干涉經濟活動,應該讓企業在守法前提下,公平競爭。胡適提倡經濟自由,有為市場經濟張目之意圖。
  胡適提倡政治自由,針對的是中國文化傳統的弱點。他在《自由主義》中反思東方的自由主義時說:“但是東方自由主義運動始終沒有抓住政治自由的特殊重要性,所以始終沒有走上民主政治的道路。”如何才能抓住政治自由呢?在胡適看來,最重要的努力是行動起來,組織反對黨。因此,他在《陳獨秀最後對於民主政治的見解序》中高度評價陳獨秀是一個永遠的反對派。此文最後,胡適寫道:
  因為他是一個“終身反對派”,所以他不能不反對獨裁政治,所以他從苦痛的經驗中悟得近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內容,“特別重要的是反對黨派之自由”。
  胡適此文,開啟了1950年代台灣的反對黨運動。後來,雷震組織反對黨,其中一個思想來源,即此篇文章。
  當然,胡適終究是秀才書生。“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他跟蔣廷黻談論如何組建反對黨,蔣廷黻磨刀霍霍,反對黨呼之欲出之際,胡適反而打退堂鼓了。唐德剛勸他可以以自己的名望來做形式上的領袖,組織行政工作全盤託付蔣廷黻就行。愛惜羽毛的胡適絕不同意,聖人說“唯名與器,不可以假人”,胡適與聖人一模一樣。胡適回台灣後,雷震希望組織反對黨,同樣希望讓胡適做形式上的黨魁,他來全力以赴做具體工作。胡適就像拒絕蔣廷黻一樣拒絕了他。這或許是胡適的缺陷,他明明知道要想實現政治自由,就必須“組織反對黨”,但是他卻臨陣猶豫,讓蔣廷黻與雷震空歡喜一場。當然,人貴有自知之明,胡適實在不是做行政的干才;而且人各有志,也不能勉強。為爭自由,胡適做的已經夠多了,我們又何嘗忍心去勉強一位已經七十歲的老翁呢?
  此外,作為“自由男神”的胡適,晚年多次提到“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在當時可謂振聾發聵。時過境遷,脫離了的歷史語境的“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有時候真是給“我的朋友胡適之”招黑,需要特別強調的一點是,當胡適提倡容忍時,同時也在鼓吹“不自由,毋寧死”,為此,老胡適翻遍典籍,找到了媲美帕特里克·亨利這句話的一句話,就是范仲淹的“寧鳴而死,不默而生”。這句話,與胡適的容忍論,乃是一枚硬幣的兩個面向,兩者不可偏廢。
  實話實說,作為自由男神的胡適,其實是失敗的。
  終其一生,胡適都在追求自由,然而在他晚年的時光裡,胡適已經沒有片土容身——大陸容不下他,以舉國之力來批判他;在台灣的國民黨政權容不下他,發起“圍剿胡適”的運動;香港的徐復觀也容不下他,在《民主評論》上大肆痛罵他……從大陸到台灣再到香港,偌大的中國,都已無胡適的容身之地。
  晚年的胡適,成為了他早年筆下的斯多曼醫生,成了“無地自由”的“國民公敵”。“無地自由”的胡適,恰若兩千多年前的孔夫子,惶惶如喪家之犬。
  即便在如此的處境中,晚年的胡適始終樂觀,始終維持著一個人的尊嚴與人格,始終保持著“士可殺不可辱”的知識分子風骨,始終維繫著“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精神氣魄,始終吟誦著“遠路不須愁日暮,老年終自望河清”,這個不可救藥的樂觀主義者,真的不可救藥。
  胡適之所以樂觀,當然是堅信歷史站在他這一邊,歷史當可為他做證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胡適,失去了現在,終將贏得未來。
  胡適成了“國民公敵”,正應了易卜生的那句名言:“世上最強有力的人就是那最孤立的人!”胡適成為“國民公敵”,其實,反過來看,沒有比這更尊榮的稱號了。一個人收穫了多大的詆毀,就將迎來多大的讚美。
  古希臘人用毒酒殺死了蘇格拉底,最終卻為他塑起了銅像;遭猶大出賣的耶穌被釘上了十字架,但耶穌畢竟是耶穌;蘇聯人放逐了索爾仁尼琴,當他歸來時,他成了整個國家的英雄。作為“國民公敵”的胡適恰如張愛玲所言:“摩西是被以色列入殺死的,事後他們自己諱言,年代久了又倒過來仍舊信奉他。”
  1898年,戊戌變法失敗後,梁啟超在流亡日本的船上,寫下“十年以後當思我,舉國欲狂欲語誰”,1912年,梁啟超結束十四年的流亡生涯,回到故國,真個是舉國歡騰。遠在海外求學的胡適,也在密切關注梁啟超的歸國。他在日記中寫道:
  “閱時報,知梁任公歸國,京津人士都歡迎之,讀之深嘆公道之尚在人心也。梁任公為吾國革命之第一大的功臣,其功在革新吾國之思想界。十五年來,吾國人士所以稍知民族思想主義及世界大勢者,皆梁氏之賜,此百喙所不能誣也,去年武漢革命,所以能一舉而全國響應者,民族思想政治思想入人已深,故勢如破竹耳。使無梁氏之筆,雖有百十孫中山、黃克強,豈能成功如此之速耶!近人詩'文字收功日,全球革命時',此二語惟梁氏可以當之無愧。”
  昔日的梁啟超如此,未來的胡適之當然也會如此。統而言之,筆者對這位“自由男神”的評價就是:
  以一個人敵兩政權,最是文人不自由;
  以筆桿子抵槍桿子,終信文章勝甲兵。
  “我的時代還未到來,有的人死後方生”。借用西哲尼采的這句話來論斷胡適,最合適不過了。
  4
革命時代的“反革命”
  作為先生的胡適,是徹頭徹尾的革命家。前面已經說到,在文史哲三個領域,胡適都有革命性的貢獻。與文化領域相比,胡適在政治領域則是一位謹小慎微的改良主義者。要知道,20世紀的中國,屬於革命的世紀,作為改良主義者的胡適,不可避免的成為了反革命。可以這樣說,文化領域的革命家身份,讓胡適暴得大名,贏得無數青年學生的由衷擁護;政治領域的反革命身份,讓青年學生對胡適逐漸失望,並最終拋棄。文化領域的開風氣之先與政治領域的逆潮流而動,成為胡適身上兩種鮮明的對照。
  對胡適而言,在革命的20世紀談改良,真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談政治的開篇之作《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不僅在當時引起爭論,而且在後來更是遭遇舉國批判;“好政府主義”被嘲笑;“五鬼鬧中華”被質疑; “全盤西化”紛爭不斷;“民主與獨裁論戰”成為少數派;“理未易明,善未易查”被當做耳旁風。可以說,在思想領域因為革命家身份贏得的青年,隨著胡適不斷談政治說改良,隨著中國政治領域的日益激進化,逐漸棄胡適而去。這一切,都源於改良主義者胡適的“反革命”行為。
  作為“反革命”,胡適確實有太多的“反革命”行為。孫中山希望武力統一中國,遭到陳炯明的反對,胡適為陳炯明辯護,在國民黨正統派眼中,他成了反革命;在蘇俄領導下,“反帝反封建”成為革命目標,胡適卻“反反帝”,卻認為“封建”早在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就煙消雲散了,因此,在共產黨眼中,胡適也成了反革命;馮玉祥驅逐溥儀,被很多人視作革命,胡適則從契約角度出發,認為中華民國的合法性建立在《大清優待條例》之上,故認為此舉不妥,堅決反對這一行為,這又成了他的反革命行為之一。
  1926年,胡適參觀蘇俄後,高度評價蘇俄革命,好不容易贏得了青年人的好感,被認定是“向前走著的知識階級”,結果回國之後,胡適卻很快“墮落”,他為國民黨的“清黨行動”辯護,遭到了周作人的批評。如果胡適堅決站在國民黨一方,至少還可以讓國民黨抱有好感。可惜,緊接著,他又發起了“人權論爭”,認為國民黨一dang專zhi,沒有人權,這理所當然遭到了國民黨的批判,被蔣介石視作反黨。左翼革命作家對胡適此舉也沒什麼好印象,譏諷胡適是“小罵大幫忙”。鑑於胡適如此重視人權,中國民權保障同盟邀他入會,結果他卻反對民權保障同盟打著人權鬧革命的行為,這個“反革命分子”被開除會籍。
  1930年代,面對日本侵略者的侵略,青年學生上街遊行,胡適卻勸說學生最重要的目的是好好讀書,努力把自己鑄造成器,在激進的青年學生看來,胡適此舉就不僅僅是“反革命”的問題,甚至還有“漢奸”之嫌。1946年,他參加國民代表大會,為國民政府站台,成了革命青年眼中的“過河卒子”。他寫文章公開批判蘇俄,也源於他的反革命立場。至於從北大逃到南京,則源於他畏懼日益高漲的革命形勢。被宣佈為“戰犯”,則源於他對革命勢力的極端敵視。
  從反革命的角度來審視胡適,可以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支持胡適的人越來越少。革命青年早已離他而去,曾經的自由主義者也覺得他太頑固。1948年,當胡適離開北平後,張奚若等人要求槍斃他。要知道,在1930年代的《獨立評論》時期,張奚若堅決支持他,兩人都對自由主義理念情有獨鍾。然而,此時的張奚若卻反對他。即便是那些支持胡適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到了台灣之後,也對胡適不滿,殷海光就認為胡適懦弱膽小。更重要的是,偌大的中國,幾乎沒有胡適的立足之地。共產黨批判他,煌煌幾百萬言。國民黨圍剿他,聲勢亦不小。從1917年的“振臂一呼,應者云集”到1960年代的“孤家寡人”,不到五十年的時間,曾經的全民偶像似乎已經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對此,胡文輝評價胡適說:“胡適是一個駐足者,現代中國思想的中流砥柱,在紛亂的時世,不以大眾之是為是,不以大眾之非為非,既未流於偏激,也未墮入保守,以他的穩健,顯出時代的冒進,以他固執的立場,顯出整個中國席捲而去。”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胡適的穩健是在1930年代之後,1920年代的胡適,雖已被視作反革命。但在我看來,胡適的缺陷,恰恰在於他的反革命的不徹底性。作為“反革命分子”的胡適,在1920年代的最大問題,恰恰在於他主張革命的時候。這里以胡適的兩首詩為例,來反思胡適革命性的一面。
  1921年,胡適寫過一首《雙十節的鬼歌》,詩中寫道:
  “大家合起來,趕掉這群狼,推翻這鳥政府;起一個新革命,造一個好政府。”
  由此可見,此時的胡適視北洋政府為鳥政府,主張用“炸彈”與“幹幹幹”的精神起一個新革命,推翻這個“鳥政府”。1928年,胡適詩歌中的這個“鳥政府”終於被推翻了,照理說,理想實現,胡適應該高興才是。可是,當新的國民政府建立之後,胡適卻又開始懷念當年那個“鳥政府”了。1928年5月16日,他在日記中頗有感慨地寫道:“上海的報紙都死了,被革命政府壓死了。”被胡適視作“鳥政府”沒有做到的事,革命政府輕鬆做到了。1929年4月26日,他在日記中記下了馬君武的話。馬君武對他說:
  當日有國會時,我們只見其惡,現在回想起來,無論國會怎樣腐敗,總比沒有國會好。究竟解決於國會會場,總比解決於戰場好的多多。
  胡適非常贊同馬君武的這一看法,他接著這個話頭繼續說:
  當日袁世凱能出錢買議員,便是怕議會的一票;曹錕肯出錢買一票,也只是看重那一票,他們至少還承認那一票所代表的權力。這便是民治的起點。現在的政治才是無法無天的政治了。
  北洋政府至少有民治的起點,革命的新政府卻是無法無天的政治。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比較之後,胡適開始懷念他詩歌中的“鳥政府”了。要知道,這個“鳥政府”,不就是他1921年主張用炸彈推翻的嗎?1929年的胡適,穩健成熟之後,打臉1921年的胡適。
  同樣是在1921年,胡適從報紙上看到一位十九歲的少年用短刀暗殺了日本首相原敬,欣喜若狂。他對暗殺者由衷歌頌,為此寫《短刀歌》來歌頌暗殺者,詩曰:“他不用手槍,他不用炸彈,他只用一本小刀,——他是個好漢。”
  胡適畢竟是中國公學的學生,而中國公學本是晚清革命黨人辦的學校,當時的革命黨人,多喜用暗殺的方式來推動政府。如今,看到日本青年暗殺日本政府首相,胡適這個反革命分子呈現出革命性的暗殺一面。然後呢?
  1947年12月24日,胡適重新翻閱過去的日記,看到26年前寫的《短刀歌》之後,頗有感觸地在這則日記中添加了一段話:
  此事是日本憲政崩潰的開始,原敬、濱口都是平民組閣,都死於暗殺!我當時不知道日本情形,故有此謬妄的意見!
  日本青年的這一暗殺,意味著日本憲政的崩潰,日本憲政的崩潰最終導致了日本軍國主義的複活,文人內閣不能製約日本軍國主義的擴張與侵略政策,於是有了日軍的侵華戰爭。寫下這則補記的胡適,對當年自己的“謬妄”表示後悔。1947年的胡適,穩健睿智之後,再次打臉1921年的胡適。
  在20世紀的激進青年看來,胡適作為文化學術界的革命家,應該“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在政治領域也掀起暴力革命才對,如此才不辜負革命家之本色。在他們眼中,胡適政治上的反革命,乃是一大污點,故而20世紀的革命青年看到胡適參加國大後,有“卿本佳人,奈何做賊”之感。但是,在我這個21世紀的青年看來,胡適以他的“反革命”姿態,顯示出激進背後的滿目瘡痍。他的問題不僅不在於“反革命”,反而在於其“反革命”的不徹底性。
  5
胡適在時間裡復活
  胡適早年寫過一首小詩《希望》,此詩譜曲之後,成為非常有名的校園歌曲。用這首詩來形容胡適的生前身後名,非常形象。全詩如下:
  我從山中來,帶得蘭花草,
  種在小園中,希望開花好。
  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時過,
  急壞種花人,苞也無一個。
  眼見秋天到,移花供在家,
  明年春風回,祝汝滿盆花。
  胡適早年留美歸來,帶來種種新思想。他努力栽培,希望能開出“希望”的花。雖然困難重重,貶謗隨之,但仍樂觀地懷抱希望。這正應了“種在小園中,希望開花好”。時光來到晚年,原本是該收穫的季節,但在諸種因素的合力下,他一無所獲。這也正應了“急壞種花人,苞也無一個”一句。
  雖然沒有收穫,但好在還有明年,還有未來。當胡適生前的種種努力都漸漸消失的時候,他往昔播下的種子,不經意間再次生根發芽。冬天過去之後,總會有一個奼紫嫣紅的春天。他的希望絕不會落空。這就像他詩中的最後一句:“明年春風回,祝汝滿盆花。”
  胡適去世二十多年之後,那個“圍剿胡適”運動的幕後總策劃蔣經國最終拗不過國際局勢與島內形勢的大趨勢,做出了決定性的選擇,胡適關於“自由”的夢想開始在台灣成真。歷史三峽中的巨大冰山,終於在世事演變中融化成汪洋大海,自由的力量終究不可阻擋。
  類似的歷史轉變也發生在大陸。改革開放以後,那個曾經被千萬人痛批的胡適捲土重來。當1910年代胡適所說的“實驗是真理的唯一試金石”轉變成1978年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時候;當1920年代的“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變成“摸著石頭過河”的時候;當“自古成功在嘗試”變成了深圳被作為經濟特區做試點的時候;當胡適的“充分的現代化”轉變成“為實現四個現代化而努力奮鬥”的時候,胡適的幽靈正一點一滴地在這片大陸上復活。思想的力量並不會因為肉身的消滅而消失,它有著穿透滄桑歲月的神奇。
  胡適及其思想的興衰榮辱,已然關係到中國的國運。關於胡適與國運的關係,殷海光曾有斷言:當胡適處境艱難而胡適思想被人人喊打的時候,我們的國家就陷於不正常的艱難窘境之中;當胡適成為一個時代的代表人物,胡適的思想被人們普遍接受的時候,我們的國家則走向通往自由的健康之路。
  殷海光的這一精闢論斷,證之於20世紀的歷史,最恰當不過。從1917年胡適“暴得大名”到1950年代胡適被舉國批判,又從1950年代批判胡適到1980年代努力為胡適平反,歷史一再證明了這個論斷的正確。
  胡適的思想無異於一座寶庫,在如今的大陸,不少人開始重新審視胡適,還他以本來面目,並從他的思想中汲取營養,找尋這個國家通往未來的道路。捲土重來的“胡適熱”,證明了胡適翻譯的那首英國詩人勃朗寧的詩作《你總有愛我的一天》:
  你總有愛我的一天,
  我能等著你的愛慢慢地長大。
  你手裡提的那把花,
  不也是四月下的種子,六月開的嗎?
  我如今種下滿心窩的種子,
  至少總有一兩粒生根發芽,
  開的花是你不要采的——
  不是愛,也許是一點喜歡吧。
  我墳前開的一朵紫羅蘭——
  愛的遺跡——你總會瞧他一眼;
  你那一眼嗎?抵得我千般苦惱了。
  死算什麼?
  你總有愛我的一天。
  是的,對胡適而言,死算什麼?你總有愛我的一天。誠如慎之先生所言:“20世紀是魯迅的世紀,21世紀是胡適的世紀。”
  從成名到死去,胡適所思所想的是,如何使一個古老的中國走向現代化的中國。他用的方式是筆而非槍。在他看來,槍雖然能迅速改變世界,卻也會給世界造成更大的災難,筆雖然緩慢,卻是“得尺進尺,得寸進寸”。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胡適的時代遠未過去,而是剛剛開始。捲土重來的“胡適熱”就是最好的證明。21世紀的中國,胡適正從時間中復活。
  6
蓋棺論定
  千秋歷史評論,蓋棺方能論定。如今,胡適已經蓋棺半個多世紀了,對他的論斷依然爭議滿滿。那麼,胡適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呢?
  統而言之,胡適是第一流的朋友,也是第一流的先生;他是第一流的孝子,第二流的情人,第三流的丈夫,亦是不入流的父親。他是民國第一紅娘,成人之美舉不勝數;他是永不停止的真理追求者;他既是民主先生,又是自由男神,既是言論自由的爭取者,又是學術自由的信奉者,屬於一流的政論家;他是播種者,是僅次於蔡元培的教育家,是未從事出版的出版家;他是交際花,是飯局小王子,是給女學生關窗的紳士;他是提倡怕老婆的偽裝懼內者,是收集火柴盒的癖好者,是譽滿天下謗亦隨之的爭議者; 他是革命時代的反革命,愛國賊橫行年代裡的理智愛國者;他被國共兩黨不約而同的批判,屬於無地自由者;他是智者,人生抉擇基本全對;亦是勇者,寫過“上帝我們尚可以批評,何況國民黨與孫中山”;他是懷疑論者,是無神論者,也是收集白話聖經版本最多的中國人;他是一團矛盾,提倡自由戀愛卻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鼓吹西醫卻也讓中醫看病;主張全盤西化 愛穿長袍馬褂;他是“士不可以不弘毅”的儒者,多數時候菩薩低眉,但也有金剛怒目時。他愛惜羽毛,看重名譽,對生前生後名看得極重;他是照遠不照近的一代文宗;他是日記與書信寫作者,日記與來往書信之多,舍胡其誰?他是才遇雙全者。美國剛一學成,尚未歸來,就已名動華夏,時年26歲,當是時也,既有陳獨秀給他提供輿論陣地,又有蔡元培這樣的伯樂來賞識這匹千里馬。他經濟學學的太差,終究成不了哈耶克;他洞察力不夠,1920年代對蘇俄的認知遠遜徐志摩。他帥,迷妹無數,迷戀他的女學生之多,民國第一。他是天生有女人緣的男性。他身高168,不高也不矮;體重62. 5公斤,不胖也不瘦。與魯迅的劍拔弩張橫眉冷對相比,他更多的是滿臉微笑一團和氣。與魯迅的“一個也不寬恕”相比,他更多的是“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他既非洋奴,亦非買辦,不過真的是美國文明的真誠歌頌者。他是不可救藥的樂觀主義者,未免過於相信進化論;他絕不鼓吹戰爭,但當極權主義的威脅來臨之際,他無可避免的選擇戰鬥,捨此別無他途。他研究了一輩子《紅樓夢》,卻覺得《紅樓夢》 沒有plot,不是一部好小說,其審美能力讓人懷疑。他是上卷先生,下卷終究未寫成。文史哲方面,他是開風氣之先者;暴力革命年代,他是逆潮流而動者。他是編輯家,從《新青年》的編輯到《自由中國》的社長,橫跨半個世紀。他是戀愛時節的詩人,亦是“提倡有心創作無力”的蹩腳的劇作家。胡適是即將到來的日子,是“死後方生者”,屬於未來,通過他,偌大的華夏民族,或許會開啟新的篇章。
  綜上所述,這就是天下聞名的“我的朋友胡適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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