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歷史名人的經濟生活 孔子擁百畝地 白居易曾當蟻族

對於古代名人,我們知道最多的是他們的生平履歷及杰出貢獻,他們或著書立說,或殺敵立功,從而名垂青史。他們的道德觀、人生觀十分鮮明,卻極少有人說起他們的經濟情況。
  讀讀上海三聯書店出版的《君子愛財:歷史名人的經濟生活》(李開周著),可以滿足人們的好奇心。
  李開周的這本《君子愛財:歷史名人的經濟生活》,收錄了包括孔子、孟子、墨子、陶淵明、李白等十七位歷史名人的財務收支情況,特別是他們的房地產擁有情況,給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覺。

  這些名人的歷史故事,因為與房產掛了鉤,顯得更有煙火味,更具人情味,人物形象亦更加生動。楊智深評價說:“寫歷史寫得生動不難,難在字字有來歷;字字有來歷也不難,難在事事於今天都能為借鑒。”以史為鑒,可知興替,這也許就是此書要告訴我們的道理吧。
  孔子:占地100畝,蓋了3間房
  對孔子,我們已經了解得足夠多了——除了他的經濟生活。
  譬如有人問,孔子是怎么過日子的?在他那個時代是窮是富?他買房了沒有?他家房子有多大面積?人們一片茫然。
  北魏時期,地理學家酈道元撰寫《水經注》,提到了孔子的不動產。他說:“孔廟,即夫子之故宅也,宅大一頃。所居之堂,后世以為廟,……廟屋三間,夫子在西間東向,顏母在中間南向,夫人隔東一間東向。”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在山東曲阜城中,保留著孔子的住宅,占地大約100畝,蓋了3間房,孔子住在西邊那間廂房,孔子的愛人住在東邊那間廂房,孔子的生母顏氏住在當中那間正房。
  春秋戰國時期,一畝相當於現在0.33畝,100畝相當於現在33畝,折合兩萬多平方米。兩萬多平方米的宅基,只蓋3間房子,這讓我們現代人看起來很怪異,頗像郭德綱相聲里說的:“一面院墻45公里,中間只蓋15平方米的臥室,這不像住家戶,像給人看墳。”(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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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南北朝以前,中原一帶的民宅,包括一些小城市的市民住宅,占地都很大。孟子常說“五畝之宅”,荀子要求國君分給農民每家“五畝之宅”,到了南北朝時候,北周太祖制定土地政策,凡家庭人口在10人以上的,分給5畝宅基。這些還都是平民的住宅,如果是貴族,住宅的占地面積更加大得嚇人,像漢成帝時期,王侯住宅可以占地1000畝,公主住宅可以占地3000畝。
  孔子在曲阜城中擁有33畝宅基和3間房子,在當時算不算豪宅呢?那得看跟誰比了,跟平頭百姓比,大多數家庭只有“五畝之宅”,折合成市畝不到兩畝,那么孔子的房子當然算豪華。可是跟當時魯國季孫氏、孟孫氏等權貴相比,就顯得很寒磣。因為季孫氏等人都有封邑,封邑里有屬於他們的百姓,有屬於他們的城池,有屬於他們的上百萬畝的土地。孔子在世時,名聲很大,影響很廣,但終究不是上層貴族,他一生沒有自己的封邑。《史記·孔子世家》載,孔子從蔡國出來,接到楚國國君楚昭王的聘請,昭王要封他“書社之地七百里”。這“七百里”不是方圓700里,而是700個小型社區,一“里”是25戶農民, 700“里”就是1.75萬戶農民。如果真的封給孔子,這1.75萬戶農民的土地、房子,其收益權歸孔子所有,每年收獲的糧食,每年賺到的房租,都得交到孔子手里。遺憾的是,楚昭王還沒有兌現承諾就去世了,這讓孔子失去了一個擁有巨額不動產的好機會。 
  白居易:曾經是蟻族,租房18年 
  公元800年,白居易29歲,到長安去,拜訪了當時的文壇大腕顧況先生,名片一遞上去,顧況瞥見了“白居易”仨字兒,調侃道:“小伙子,你名叫居易,要想在咱們京城定居,可不會太容易。為啥?咱這兒什么都貴!”
  顧況的話是調侃,也是事實,白居易后來的經歷證明了這一點。
  公元803年,也就是拜訪顧況之后的第三年,白居易32歲,先后通過了禮部的科舉考試和吏部的公務員選拔考試之后,終於有了第一份工作;在秘書省做校書郎,有點兒像現在國營出版社的一個高級編審,每月能領到1.6萬文,比李白的工資可高得多了。
  靠這些薪水,白居易能買房嗎?不能。因為他剛參加工作,薪水再高,也得攢上一段時間,況且唐朝中后期,京城長安的房價可不便宜,即使比不上現在的北京和上海,也能比得上二三線城市,不過房租卻很低。
  單位不安排住宿,自個又買不起房子,白居易跑到長安東城的常樂里,租了已故宰相關播家的一個亭子,在那兒安頓下來。
  公元805年,白居易34歲,做校書郎已有兩年,想把母親和弟弟從安徽宿州搬到長安,跟自己一塊兒住。可是,他在常樂里租的那座亭子住他自己再加兩個仆人還成,再添丁加口,肯定緊張。如果在長安買一大套,以他目前的收入和積蓄,那是不可能的。怎么辦呢?白居易去了趟陜西渭南,在渭南農村買了一所房子。(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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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往今來,農村房價都很便宜,唐德宗貞元十二年(796年),一位名叫盧川素的官員,賣掉他在江蘇泰州某村莊購置的院落,還包括房前屋后的若干田地,總售價才10萬文,折合人民幣5萬元。白居易做校書郎,月薪1.6萬文,省出六七個月的工資,就能在農村買一套房以及一些地。所以對他來說,在長安買房難比登天,去陜西農村買房卻容易得就像喝涼水。
  在農村買房之后,白居易讓母親和弟弟搬到了渭南新家,他自己呢,因為要上班,所以還得在常樂里租房住。不過每逢休假,他就騎著馬去渭南跟家人團聚,第二天再趕回去上班。
  公元806年,白居易35歲,校書郎任期已滿,退掉在常樂里租的亭子,跟同事兼好朋友元稹一塊兒去靖安里東側的永崇里租房,在那兒溫習功課,準備參加公務員晉級考試。后來考試通過,被派到陜西銩稨縣當縣尉。
  公元807年,白居易36歲,從銩稨調回長安,做了左拾遺,兼翰林學士。這時候他的月薪是2.5萬文,按一文折合人民幣0.5元估算,相當於1.25萬元。拿著這個薪水,白居易還是沒有買房,仍然租房住。在哪兒租房呢?新昌里。這個小區跟白居易早先租住過的常樂里一樣,都位於長安東城根兒。
  這一年他已經結婚,他的愛人,就是后來做到相當於“省委書記”(東川節度使)的楊汝士的妹妹。很快他又有了女兒,這一家三口,還有他們的仆人,繼續在新昌里租房。
  后來他又調任京兆府戶曹參軍,類似現在北京市財政局局長那種職務,工資再次上調,月薪四五萬文,此外還能領到200石祿米,每年總收入折合人民幣30多萬元。做了“財政局局長”之后,他租了一所大房子,位於長安南城的昭國里,靠近市中心,不再住偏僻地段了。
  白居易繼續升官,先后去重慶、杭州、蘇州當“市長”,工資越來越高,積蓄越來越多,終於開始在大城市買房。
  公元821年,白居易50歲,當過一任重慶“市長”之后,在長安買下第一所房子。在此以前,他在長安一直是租房居住的。租房的時間,從他32歲參加工作開始,到50歲買房結束,不多不少,總共18年。白居易有詩云:“游宦京都二十春,貧中無處可安貧。”他說自己租房的時間長達“二十春”。
  岳飛:兩千多畝土地,近五百間房屋
  很奇怪,有關岳飛的著作那么多,不是寫他的謀略,就是寫他的戰績,不是寫他的忠義,就是寫他的冤屈。從岳飛逝世到現在,八百多年過去了,無數的小說、傳記、論文、戲曲,重復重復再重復地“揭秘”岳飛,唯獨沒有一個人談到他的經濟生活,更沒有一個人談到他的土地和房子,好像這個偉大的民族英雄、了不起的軍事天才除了打仗就是蒙冤,永遠沒有吃喝拉撒,永遠住在空中樓閣似的。
  岳飛的一生很短暫,20歲從軍,40歲受害,當中的20年生涯,能用4個字兒來概括:戎馬倥傯。換句大白話,就是不停地打仗。(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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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細一瞧,岳飛不光打仗,他還買房。
  現有資料顯示,為了安置家屬,岳飛在江西九江置過房子,同時還買了不少土地。
  根據計算,岳飛在九江買的水田有788.25畝,旱地有1196.75畝,兩者相加,共有1985畝。
  需要說明的是,當時江西一帶的“畝”很大,一畝大約相當於現在市畝1.2畝,也就是說,岳飛這1985畝地,擱現在實際上是2300多畝。
  除了這2300畝地,岳飛還買了498間房,以及5所水磨。
  戶部的報告里寫得分明:岳飛家向外出租的不動產,共有151間房、1400多畝地以及兩所水磨。
  可以想見,當岳飛及其義子岳云在外殺敵立功、馳騁戰場的時候,是無須擔心家人的生活的。
  那么問題來了:岳飛從哪兒弄來這么多買房買地的錢呢?
  現有資料顯示,紹興元年以后,岳飛已經是高級軍官,年薪已經高得驚人了。岳飛每月工資加福利6000貫以上,折合現在48萬元。
  有人說,南宋初年疆域銳減、財政緊張,官員俸祿大都不能足額發放。這話很對,但,岳飛是武將,宋高宗為了讓武將們給他賣力氣,跟金國議和前推行重武輕文的政策,文官薪水和宗室福利一律減發甚至停發,武將薪水卻按照最高標準發放,一分錢不少。
  除了驚人的薪水,岳飛還能經常領到驚人的賞賜。
  您知道,宋朝的皇帝都不算太蠢,都明白“槍桿子里面出政權”的道理,一有戰事,皇帝們對武將都有賞賜。
  既有驚人高薪,又有巨額賞賜,那么岳飛能買那么多房子和土地,想必現在已經不成問題了。我想大伙不會再驚詫於岳飛買房之多,倒會奇怪他買房之少:既然收入那么高,干嘛才買幾百間房子和兩千畝土地,再多置點兒不動產豈不更好?
  南宋初年四大將當中,岳飛的不動產其實是最少的。(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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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文長:寫一篇文章,換一套別墅
  明朝江南文士,最具有傳奇性的兩個人,大概就是唐伯虎和徐文長了。徐文長,也就是徐渭,現在被封為文學家、書法家、畫家,甚至還有人說他是“軍事家”。總之,頭銜很多,很著名。
  公元1561年,胡宗憲在杭州建成大型景觀建筑鎮海樓,讓徐文長寫文章紀念此事,徐寫了一篇《鎮海樓記》,胡讀了大喜,說:“聽說徐師爺沒能買上房子,這些年一直在外面租房,你們把會計喊過來,讓他從賬上拿出220兩銀子,送給徐師爺買房子用!”
  現在那篇《鎮海樓記》收錄在中華書局1999年四冊版《徐渭集》,不計標點,總共才647個字,平均每個字的稿費是0.34兩銀子,相當於一個字的稿費是200元。
  從20歲成家,到40多歲寫《鎮海樓記》,當中20多年的時光,徐文長都沒有一個固定的、屬於他自己的住所。當倒插門女婿的時候,他住岳父家的房子;不當倒插門女婿的時候,在外面租房。紹興的胡同,杭州的寺院,都曾有他租房的記憶。
  徐文長買過房子,那是在入贅潘家之后沒幾年,大概聽了別人說的閑話,覺得做倒插門女婿臉上無光,要出去另立門戶,於是在紹興買房。買房用的錢,也許是父親分給他的那份兒遺產,也許是他從朋友那兒借的,也許他那個當“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的岳父幫了他一把,總之他買了屬於自己的房子。萬萬沒料到的是,他買的這套房子存在產權糾紛,剛住進去就被趕了出來,連交出去的購房款也“雞飛蛋打”。這是徐文長又一次被命運惡搞。當然您也可以說他不懂得房地產交易的“貓膩”,不打聽清楚就去買房,活該“雞飛蛋打”。
  220兩銀子的稿費,以一兩折合人民幣570元計算,相當於12.5萬元。這點兒錢擱現在,最多夠在三線城市為一套小戶型付首付,但擱在徐文長那個時代,是完全可以買一套很像樣的大房子的。
  約在公元1562年或者1563年,徐文長拿著這些銀子,在紹興城區東南郊買了一套二手別墅。這所別墅占地10畝,建房22間,有一個超大的院子,外面用籬笆圍著,里面種了幾十棵果樹,大門口栽了幾十竿竹子,還挖了兩口池塘,用來養魚、種荷花。什么時候來了客人,徐文長站池塘邊撒一網魚,下廚烹制,就著果樹上結的果子下酒,喝醉了,就在院子里唱歌,非常瀟灑。
  因為是用稿費買的,所以徐文長為這所別墅取名叫“酬字堂”,這個“酬”字,既有稿酬的意思,也有酬謝胡宗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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