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6日 星期三

克里希納穆提 重新認識你自己 第十五章--冥想 (Part 1)



我們每一個人都渴望某種經驗——神秘經驗、宗教經驗、性經驗以及致富、權勢、地位和統御的經驗。等到年長以後,我們的肉體需求已經得到滿足,我們就開始要求更廣、更深和更有意義的經驗。於是,我們就用各種不同的方法來得到它。例如,擴大意識的方法——這是一門非常不簡單的技藝,有些人甚至不惜借助各種藥物來達到它。人們從遠古以來就在玩這種把戲,嚼一片樹葉或試用最新的化學藥物,暫時把腦細胞的結構改變一下,提高敏感度,加深知覺的程度,嚐一嘗類似實相的滋味。這種不斷渴求更多體驗的心態,充分顯示了人類內心的貧乏。我們以為可以藉助這些經驗來逃避自我,卻不知道這些經驗仍然在我們的局限中。如果我們的心胸狹窄、善妒、焦躁不安,即使服用最新的迷幻藥,所見到的仍然是自己從受限的背景中投射出來的卑微想像罷了。


我們大多數人都想要得到完全使我們滿意、永恆不變而又不受意念毀壞的經驗。在追求經驗的背後,就是對於滿足感的需求,這份需求於是決定了經驗的走向。因此,我們不只認清了滿足感這檔事,而且還認清了被經驗的事物。強烈的滿足必定帶來強烈的快感,這種經驗愈久、愈深、愈廣,快感也就愈大。快感支配著我們所期望的經驗形式,於是快感就成了我們衡量經驗的尺度。然而,任何可以衡量的東西,必定落在思想的限制中,因此遲早會導入幻境。你可能在幻覺中享受一段美好時光,你也難免在自己的局限中看到一些幻象,例如基督、佛陀或任何你所信仰的對象,信得愈誠,那信心所投射出來的幻覺就愈為清晰,這些都不過是你自己內在的需求和衝動的向外投射。


如果你有意探討真理這類的根本問題,卻仍然用快感作為衡量取捨的標準,那麼你就已經預先為那經驗設了限,所以這種方式是行不通的。


所謂的經驗究竟是什麼?經驗中可有任何嶄新而富有原創性的東西?經驗只是一堆向挑戰反應的記憶,它只能按照自己過去的背景來反應。你愈善於詮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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