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利性醫院十大罪狀
作者:反對立牌坊於2013/10/29 16:01:00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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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大陸,由於政府財政投入醫院的經費極其有限,別說是獎金,就是醫生的工資及醫療設備的購置,幾乎全部得由醫院自己承擔。這樣的結果,就是今天大家所看到的:醫院通過種種考核迫使醫生向病人收錢,醫生不得不通過開高價藥、多開檢查單來搞創收。這樣的機制下,藥品廠商也不得不通過抬高藥價、向醫生行賄的方法來推銷自己的藥品,醫生拿回扣就正常發生了,加上醫療資源的緊缺,病人總是希望能讓好醫生給自己治病,給紅包、收紅包也應運而生。
而現在,除去中高層官員,普通公務人員和有醫療保險民眾的看病,都得自己承擔不少比例的醫療費了,普通民眾在遇到花了許多錢又看不好病的情況,就自然而然地會把氣撒向醫生,打罵醫生甚至砍殺醫生事件頻發,就無可避免的了。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面對醫生頻繁被殺事件,網上許多人卻是“喊打聲”、“ 叫好聲”一片,他們沒有認真地去反思事件的真相、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而是對醫生冷嘲熱諷和惡毒謾罵,“當醫生辛苦你可以改行啊”、“當醫生收入低你可以選擇不當醫生啊”等等等等的,大家都不當醫生了,誰給你治病,都讓中國人自生自滅嗎?!
醫生冤屈嗎?一樣的冤屈,高考得超過重點分數線幾十上百分才能進得了醫科大學,在大學得比高三還辛苦白天黑夜的上課看書做實驗,禮拜六日休息半天,普通大學四年畢業,醫科大學得讀五至八年甚至十一年。在醫院工作的辛苦勁大家都能有所體會,一天得看幾十上百號病人,一進手術室就是幾個十幾個小時,晚上輪流值班,在家睡覺也不得安寧,一有電話必須隨叫隨到,沒有星期六日,沒有節假日。開藥有任務、開單有指標,完不成扣錢,先搶救的病人偷跑掉,醫藥費扣到醫生頭上。在這樣的勞動強度和身體壓力下,醫生卻只能得普通公務員甚至比公務員還低的收入,換作是你,你能不感到冤屈嗎?!
事實上,醫生和病人都是這個腐朽體制的受害者,在這個惡體制下,政府一談起投入醫療、教育、住房等民生領域的錢就哭窮,說自己是發展中國家、政府沒錢,而政府自己卻是揮霍無度、吃喝玩樂“三公”消費甚至嫖娼賭博行賄受賄,都有花不完的公款。
而在台灣及西方文明國家,老百姓看病大多是“全民免費醫療”、最差的也有政府財政兜底,無論是誰都不會因為沒錢治病而被醫院拒絕治療,醫生更不會因為先治病的病人偷跑掉而自付醫療費,同時醫生的收入是公務員的8—20倍,我們號稱“全球最優越體制”的中國大陸,這些都有嗎?!這就是我們的“特色體制”!
作為病人和醫生,我們都應該深刻反思的是:我們的這種腐朽體制要不要改?!明明大家都知道這是種全世界人人喊打的腐朽體制,為什麼我們卻始終抱著不放手?!這樣的體制不改,靠打罵砍殺醫生,能夠換來你我大家的公平和正義嗎?!
這才是問題的根本!
醫生在任何一個正常的國家都是受人尊敬的,而到我國卻成了千夫所指的惡魔,將醫患關係整到如此惡劣的地步,不得不說我們的政府太有才了。
黨的總書記、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醫務部長、司法系統的領導們,睜開你們的眼睛看看吧,這樣的亂像難道真的讓你們無動於衷!
我不知道世界歷史和中國歷史最終會如何評價把公益醫療市場化的罪魁禍首,歷史會不會有一席之地讓你流傳千古。但我知道人類醫學史上一定會有一筆帳的,作為醫療改革摧毀人性極的例子,你一定會遺臭萬年!
牟利性醫院十大罪狀
第一罪:在診斷上,無病說有病。小病說大病。例如感冒一律說成肺炎;小便不暢都是性病。
第二罪:在檢查上弄虛作假,取樣後(血,尿,糞,胸腹水,精液,前列腺液,。。。)等一律不檢查,隨即扔進垃圾桶,然後從電腦裡打印出偽造的經驗單。包括x光,B超都是偽造。
第三罪:在治療上,初始階段先故意往壞裡整,就是故意使病情加重,例如,輕微的宮頸炎,醫生會先把宮頸燒爛,通過陰道鏡讓病人或者家屬看到屏幕:“你的病情多麼嚴重”。然後再做治療,可以延長治療期。又例如,前列腺炎的病人,在介入治療初始,也是先故意搞壞,再來做治療。再例如,一個包皮環切術,醫生會故意把縫線扎的過緊,讓傷口充血水腫,再來通過理療,可以多收費。對妓女的性病一律不做徹底治療,讓她們繼續傳播,為以後的病源提供。。。。
第四罪:在用藥上。1,濫用抗生素。不管是真菌還是病毒感染,都是故意使用價格貴,沒有療效的抗生素。2,濫用激素。由於激素便宜,見效快,往往不寫在處方上,暗示護士加入在輸液中。造成了病人免疫力低下,結核擴散,潰瘍發作,骨質脫鈣,。。。3,濫用有害物質,在治療牛皮蘚時故意使用“含芥子氣”的藥物。表面上病情迅速好轉,但對內臟造成嚴重的損害。4,在輸液配藥或者代煎中藥時,會把貴重藥換下調包。。。。。
第五罪:在收費上。編造各種子烏虛有的理由,病人只要不去一一核查,會長出許多莫名其妙的費用。
第六罪:對社會腐蝕。民營醫院的老闆對招聘進來的醫生護士,進行啟蒙行騙教育。如何查顏觀色,如何心黑手辣,如何吹牛拍馬。。。。
第七罪:欺壓弱勢群體。行凶作惡。在民營醫院,往往設有專門吵架的院長或者醫務主任,甚至配備打手,他們往往預先設計好了吵架程序,吵到何時唱白臉的該出場,甚至與民警勾結起來,威脅弱者。
第八罪:收買政府官員。凡是有民營醫院的地方,所在(省自治區市縣區)衛生局長幾乎百分之百被收買,當然包括一些社保,公安,法院,媒體,。。。有些地方,病人被折磨的無法忍受,殺了醫生,而公安,檢查,法院,媒體,無一介入。由老闆自己擺平。
第九罪;隱瞞疫情,造成嚴重社會危害。一旦遇疫情,不得上報,怕影響生意。許多重大疫情都是先在民營醫院發生後被隱瞞再擴散的。
第十罪:許多民營醫院在當地加入黑社會,參與危害社會的罪惡。與當地政府勾結後,受害人無法申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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