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 星期三

克里希納穆提 重新認識你自己 第十章--懂得愛 (Part 1)

一心追求安全而穩固的人際關係,必然會引發哀傷和恐懼;愈追求安全感,愈會招致不安全的感覺。有沒有任何人際關係使你感到安全過?我們大家都渴望愛與被愛的保障,但如果我們一心只想追求自己的安全感和自己特定的途徑,那算是愛嗎?我們不被人所愛,只因為我們不知道如何去愛。
愛是什麼?這個字眼早已被世人所敗壞了,所以我一直不怎麼愛用它。每個人都在談論愛,每一份雜誌、報紙以及傳教士都不停地談著愛。
我愛我的國家,我愛我的君主,我愛這些書,我愛那座山,我愛那種快感,我愛我的妻子,我愛上帝......愛是否只是一種概念?如果是的話,你當然可以培養牠、滋長它、珍惜它、玩弄它、隨心所欲地扭曲它。你說你愛上帝,那究竟是什麼意思?你不過是愛那個你自己的臆想所投射出的影像罷了,你按照心目中神聖崇高的模樣,為自己披上了可敬的外衣,而形成了那個影像。所謂“我愛上帝”根本毫無意義,你在崇拜上帝時,不過是在崇拜自己而已,這絕不是真正的愛。

我們不知道如何處理人間的愛,於是我們躲到抽象的理念世界中。也許,愛真的是人間苦難和困境的最終解答,那麼我們要如何才能找出愛的真諦?只下定義就算了嗎?宗教給它一種定義,社會又有自己的定義,各種的偏差和曲解比比皆是。難道崇拜某人、與某人同床共枕、交換感覺、作伴解悉,就是所謂的愛了嗎?這種極其狹隘、純屬個人取向以及完全訴諸感覺的愛,已經成為社會上公認的模式。於是宗教挺身而出,宣稱愛是超越這一切的。他們在人間的愛情中看到的只是快感、競爭、嫉妒、佔有、總想控制和乾預對方的思想,了解了這種錯綜複雜的現像以後,他們聲稱必定還有一種神聖、美好而又純潔無染的愛存在。
不論在世上哪一個角落,所謂的聖人都會告訴你:注視女人是件非常不好的事。他們會說:“如果你讓自己沉溺於性愛中,你就不可能接近上帝。”於是他們不顧自己的逐漸枯竭而將性愛推向一旁。禁慾好比閉上自己的雙眼、割去自己的舌頭,因為他們等於否定了大地之美。他們讓自己的心與意處在飢餓狀況,他們是脫了水的人類,他們摒棄了美,因為美與女人是分不開的。
愛有沒有神聖與世俗之分?或人性與神性之分?還是根本只有愛而已?愛是否只能獻給一個人而無法普施眾人?如果我說“我愛你”,是否表示我不能愛其他人?愛是純屬個人的,還是與個人無關的?道德的,還是不道德的?家庭的或非家庭的?如果你博愛所有人類,你還能愛上某個單獨的個體嗎?愛是不是感​​性的?愛是不是一種情緒?愛是不是快感及慾望?上述種種問題,不正顯示我們對於愛的認識時常限於應該或不應該的觀念,並且受制於我們的文化所發展出來的模式嗎?
如果要深入“什麼是愛”這個問題,我們應該先去除幾個世紀以來加諸其上的粉飾,拋開一切理想或是它該如何及不該如何這類觀念。常把事情劃分為該與不該,實在是最為自欺欺人的生活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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