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9日 星期一

香港佔中事件的應對

 青年人血熱,對社會有責任感,願意站出來宣告意願,是好事。
    但沒有法律備案,展開街頭運動,從現代社會的角度來說,是壞事。
    事已至此,中央政府需要明白,每一個少年後面都有一個香港家庭,且不可動用軍隊,要依法治國,讓香港政府和警方依照司法去處理此事。
     年輕人和鼓動者願意佔中,就讓他們去佔。
     劃定法律範圍,以防止遊行變成騷亂影響香港秩序,出了此範圍就依照法律逮捕。

     反對黨和年輕人願意佔多久,就讓他們佔領,一年十年都行,一百年也沒問題。
     泰國是可以參考的例子,讓紅衫軍和黃衫軍去佔領街頭,幾個月幾年都行。
     等他們願意談的時候,再談。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讓他們去吧。

1 則留言 :

  1. 泰國的性質不能跟香港的層次相提並論。 香港官(中央)逼導致市民抗爭,政策及決策上均倒行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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