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炒作李敖「侵吞他人資產」,說他為了蕭孟能2000萬台幣的資產,就變成了一個背信棄義、貪財重利的小人,這恐怕是太小看李敖了。 他們真應該關心一下時事新聞,瞭解一下李敖是怎樣慷慨捐獻3300萬台幣給當年的日軍慰安婦的。
這是一件海內外轟動的大事,兩岸媒體曾廣為報導。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上世紀90年代,日軍慰安婦問題被揭露出來,日本政府為了爭取在聯合國「入常」,需要設法了斷此事。 他們便指使民間成立「亞洲女性基金會」,負責向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佔領區的慰安婦支付賠償金,賠償標準若折合台幣,大約是每人50萬。 這種做法,試圖以民間賠償代替政府賠償,從而免除政府罪責;賠償前要求領取者簽字,聲明自己做慰安婦是自願的,其用意之險惡,不言自明。 1997年,這個基金會到了臺灣尋找賠償物件,遭到了大多數慰安婦的反對。 那些曾經飽受屈辱的老人們,覺得自己不能為了金錢而捨棄正義,失去尊嚴。 然而,這些當年的慰安婦,於今都已是風燭殘年的老婆婆,經濟上很需要支援,這筆錢對他們改善晚年生活,其實是相當重要的,而且她們獲得賠償實屬應該。 若是讓她們為了正義的事業而繼續獨自承擔生活的痛苦,顯然對她們不公平。 這時,一向豪俠仗義的李敖感到於心不忍,他站出來,「資助窮困潦倒的老阿媽們能像日本人說不」!
1997年8月,李敖拿出了自己多年收藏的100件藝術品,在臺北中山紀念館舉辦了「珍藏品義賣會」,一時間吸引了眾多買家前來共襄盛舉,其中包括一些政府要人,連宋楚瑜和馬英九也都到場。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李敖雖然好收藏,但他並不是藝術品收藏家,這次義賣,對他幾乎是傾囊而出。 拍賣品中固然有于右任的墨寶、胡適贈送李敖的條幅、張大千和黃永玉的畫作等等珍貴文物,但有些拍品,李敖是為了湊足品種而割愛奉獻的。 例如其父留給他的一支SHEAFFER’S BALANCE鋼筆,便讓他在感情上十分難以割捨,因為這筆在他家裡已有80年,有如傳家寶。 據李敖後來所寫的回憶錄透露,為了找回這份寶貴的記憶,他甚至在此次拍賣多年之後,又特意購買一隻同品牌同款式的仿古鋼筆,放在案頭,睹物思人。 由此便可證明李敖此次義賣之「義」。
在眾多愛國人士支援下,這次拍賣場面火爆,所有李敖藏品盡數拍出,總共籌款3300萬台幣。 李敖給50多位當年的慰安婦每人發放50萬元。 那些老婆婆拿到錢,都笑了,也都哭了。
我以為,這件事實實在在地顯示了李敖「替天行道」的「善霸」的性格。 世上比李敖有錢的人不少,但沒有誰像他這樣霸氣外露,舍我其誰? 但李敖自己說,他不是慈善家,更不是基督徒。 做這件事,他不是出於博愛精神,而是出於對日本侵略者的憎恨。 他是親眼看到日軍鐵蹄踐踏中國土地的歷史見證人,不能容忍日本政府巧使手段,規避正式的道歉和賠償的責任。 所以他在慰安婦問題上,一再見義勇為。 2005年,臺灣「立委」高金素梅赴美國和聯合國揭露日軍使用慰安婦罪行,行前開記者會,李敖特地趕到現場,又捐贈100萬台幣,為高壯行。 他的這些義舉,以我們中國大陸的標準,也夠得上「感動中國」人物了。
2003年我為李敖攝於書房
聯繫其人生經歷,可以知道,李敖的「抗日」之舉固然是出於他的正義感和愛國心,但也和他俠肝義膽、樂於助人的一貫性格有關。
在臺灣,受到過李敖説明的人,實在太多了。 他人有難,李敖慷慨解囊,傾力相助的事例不少。
早在1953年,他的恩師嚴僑被國民黨抓捕,留下嚴師母帶著三個幼小的孩子,沒有經濟來源,生活無著。 李敖當時只是高中學生,也沒有收入,家裡又窮,但是他仍然要接濟師母。 他每天不吃早飯,把父親給的早餐費存下,拿給師母,此事曾遭到父親的訓斥,因為在國民黨的苛政之下,資助「匪諜」的家人,也是十分危險的事。 後來嚴師母無奈去投奔嚴僑的妹夫辜振甫。 辜是大型企業的老闆,屬臺灣巨富,卻絕情地將嚴師母一家四口逐出門外。 迫使嚴師母只得將三個小孩分別送到孤兒院或給人寄養,自己去給外國人做保姆。 此事李敖看在眼裡,氣在心頭。 多年以後,他抓住了辜振甫上市公司股權運作中的一項違規操作,致函辜振甫和上市公司董事,揚言要打官司。 辜振甫自知理虧,為息事寧人,私下向李敖「謝罪並賠償」。 李敖拿到錢後,第一件事,就是找來嚴師母,當場交給他十萬元的支票,告訴她,這是那個當年給你吃閉門羹的人的錢,我李敖今天替你出了氣。 嚴師母頓時淚下。
李敖對於他尊為師長的人,從來是情深義重的。 台大教授殷海光沒有教過他的課,但是因為思想投緣,與他交往很多,情分在師友之間。 60年代,《自由中國》案發生以後,殷海光受到國民黨政府打壓,他的朋友和學生大多對他敬而遠之。 唯獨李敖,始終在他左右,給他以熱情説明,為他仗義執言,為他出書,為他爭取美國的學術資助等等。 特別是1976年春天,李敖發現殷海光氣色很差,懷疑他胃部有大病,勸他去醫院就診。 可是殷海光諱疾忌醫,死不肯去。 李敖於是採取硬逼的辦法,替殷海光掛上了最高級的貴族醫院的門診號,預約了臺灣最好的胃科醫生,對殷說:「你治病的一切費用,由我承擔」,然後強行將他帶到醫生面前做檢查。 結果當場確診,殷海光患了胃癌。 醫生說,如果晚來幾個月,人就沒了。 殷海光知情後,感謝李敖「以強者對強者的態度」處理此事,而殷師母則對人說,「李敖救了殷老師一命。 ”
不僅對師長,而且對朋友,李敖總是有情有義,知恩圖報。 知名報人高信疆過去在李困難之時對他有「恩」,特別是李敖1979年以《獨白下的傳統》複出,當時在《中國時報》任職的高信疆不顧風險,在該報以整版篇幅宣傳此書,令李敖不勝感念。 此人後來到香港和大陸發展,我與他也有些來往,深知這是一個能人,也是一個好人,但是命運不濟。 他早早患了癌症,而這病就像殷海光的病一樣,也是被李敖逼著查出來的。 2001年,李敖見高信疆臉色有異,便不用分說送高去醫院檢查,當場掏出十萬元交給醫院作為診治費用,要求醫院將他「收押」,勿使逃離。 因為醫治無效,高不幸去世後,李敖又出資60萬元,在陽明山基督教墓園為他購買墓地。 此事令高和李的朋友都非常感慨。 香港作家馬家輝說:
「金錢並非代表一切,但如此這般一而再地二話不說為朋友出錢出力,在金錢的背後,不能不說是有著一股熱血與一身俠骨。 李敖之狂狷,世人知之久矣,但其俠其勇,卻常被世人或有意無意地忽視淡化,是謂不公不義。 ”
其實在我看來,李敖的俠義,還不止是被「忽視淡化」,更有甚者,是被混淆是非。 拿他和蕭孟能的官司來說,他惹上這官司,被蕭誣陷侵吞財產,只是因為他要俠義相助蕭的原配夫人朱婉堅。 此案的關鍵在蕭負于李,使李敖因為助人而蒙冤做了6個月的黑牢。 李敖為了報復蕭孟能,便發誓非要蕭也坐上6個月牢獄不可。 有人批評李敖再三狀告蕭孟能,未免對老友下手太狠。 但我以為李敖其實沒有過分,他只是要把兩人遭的罪「扯平」而已。
兩人最後一次見面,是李第三次控告蕭開庭之日,這時李比蕭多坐了10天牢。 兩人在法庭上,李敖拍拍蕭孟能的肩膀說:「你還欠我10天,等我第三次要你坐了牢,十天還我,就扯平了。 你死了,我們朋友一場,我會買個金棺材送你。 」說得蕭孟能哭笑不得。
這當然是玩笑話,但玩笑中或有真意。 畢竟,《文星》時代,他們是患難之交,是志同道合的知己。 李敖能為高信疆買墓地,能為朱婉堅坐牢,誰說他就不會為蕭孟能買棺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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