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2日 星期六

財富和金錢的區別

 在那個我們後來 ​​稱之為“科技泡沫”的20世紀90年代,風險投資家約翰·多爾(John Doerr)曾在多次演講中說過:“ 互聯網是這個星球歷史上最偉大的、合法的財富創造活動。”多爾大概沒有算上創造和轉移財富的“非法”時期,如羅馬人之掠奪迦太基,或者18世紀大英帝國洗劫其殖民地。然而多爾估計的並不為過。從1995年到2000年,僅僅五年間,互聯網公司從零發展到4000億美元的市值(然後又跌到所剩無幾)。從1975年到2000年,矽谷所產生的10億美元級別的公司,比世界上任何地方都多(可能在整個星球歷史上也是如此,但因計量之困難,這一紀錄難以與之前的數十年或數百年相比較)。
2001年,互聯網泡沫破裂之後,多爾表示了道歉,他多次提到的以上論斷對網絡泡沫起到了火上澆油的不良效果,使投資人更注重“唯利是圖”,驅使他們幾乎在一夜之間便在互聯網創業公司上市之後獲取了巨額(和虛幻的)利潤,而不是培育擁有革命性技術的公司。後來,他戲謔道:“互聯網是本星球歷史上最偉大的財富創造(和蒸發)。”即使不考慮股市泡沫,多爾的公司凱鵬華盈(KPCB)到2000年為止,已經給250家技術公司投資了13億美元,其中取得成功的公司創造了19.2萬份工作,銷售額達730億美元。泡沫破裂之後,優秀的互聯網公司——比如思科(Cisco Systems)、谷歌和甲骨文(Oracle,它的數據庫系統是互聯網之動力)生存下來並取得發展,而且有Facebook和Saleforce.com等後起之秀加入進來。

財富和金錢的區別
在財富的問題上,矽谷人憑直覺的理解,與華爾街、大公司或政客們的看法非常不同。
矽谷人對此的態度簡而言之是:財富不等於金錢。
金錢是用於交易的一種紙質的標記物。它是一種有用的支付手​​段,用以衡量價值;它是一種以物易物的工具,用以幫助完成交易(交換的媒介);它​​有時也是一種保值的工具(注意:黃金比任何紙幣都更能保值)。如果一家中央銀行不加印錢幣,或者銀行不通過放貸增加貨幣,金錢的流通就是一個“零和”的局面。所以,金錢只是一個標識物,是一種轉移財富的方式。
財富由用以改善人們生活的商品和服務組成。它包括了有形的商品(食品、衣服、房屋、汽車、電器和用具等)和無形的活動(度假、飛行、理髮、美甲、保健和教育服務等)。
如同企業家、天使投資人保羅·格雷厄姆(Paul Graham)在一篇非常好的文章《怎樣致富》(How to Make Wealth)中所說:“大多數企業所做的就是製造財富。他們做出人們所需要的東西。利潤不過是個度量工具而已。不應該把衡量標準與核心價值混淆起來。”
很多人相信“餅的大小是固定的”這一謬論,矽谷的看法卻正相反:富人同別人一起致富會讓彼此變得更加富有。矽谷人願意付出代價來與人合作,把餅做得更大。
一份職業是什麼?就是一種極慢的創造財富的方式。
手工藝文化之重要,在於它證明了人們可以用自己的頭腦和雙手來創造財富。
什麼樣的激勵機制使創業文化成為可能?一般來說是重視個人的貢獻(一家小公司可以做到),以及發揮團隊的能力(這對科技創業企業來說是最有價值的,一個小小的創新很容易上規模,從而使千百萬人的生活更加美好和輕鬆)。
格雷厄姆的文章值得反復拜讀,應當成為商學院、創業培訓課和政府政策制定者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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