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特工除了活躍在國民黨高層,在一線作戰部隊也處處可見紅色特工的身影。 據《剿匪重要戰役之追述與檢討》記載,國民黨將領鄧文儀回憶說:「從總司令的辦公室到各級指揮部,都被共產黨特務所滲透,他們獵取情報並製造假情報,因此敵人對我們的情況瞭若指掌,而國民黨軍隊則既不知己也不知彼。 自然,我們的軍隊難以避免被共產黨所包圍和俘獲。 」「從總司令的辦公室到各級指揮部,都被共產黨特務所滲透」這種提法未免過於誇大,但是紅色特工在國共內戰中説明中共取得最後的勝利顯然起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何基灃,中共黨員。 先後擔任國民黨軍77軍軍長、33集團軍副司令、徐州第三綏靖區副司令,1948年在淮海戰役中與同為中共黨員時任第三綏靖區副司令張克俠率59軍、77軍于賈旺、台兒莊起義。 因為三綏靖區開了這個口子,讓華野長驅直入將正在撤退的黃百韜兵團團團圍住,為淮海戰役的勝利奠定了基礎。
韓連城,46軍軍長。 43年秘密面見周恩來參加中共。 在萊蕪戰役關鍵時刻突然消失,遲滯了國民黨軍突圍2個多小時時間,讓李仙洲兵團上下失控,亂成一團。 説明粟裕以幾千人輕微代價全殲李仙洲兵團5.6萬人。
1948年4月山東濰縣戰役中,國民黨第96軍的參謀長就是中共黨員。 在1948年9月的濟南戰役中,第二綏靖區的作戰處向解放軍洩露了國民黨的整個作戰計畫(再加上第84師在關鍵時刻的倒戈,由此而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國民黨在中國關內第一個省會的陷落)。
無能的國民黨情冶系統
與在國民黨軍隊中活躍的紅色特工相比,國民黨情冶系統不僅毫無作為,而且在戰爭關鍵時刻經常被錯誤資訊誤導,從而導致軍事作戰的失利。 這類例子可謂俯拾皆是。
1946年8月,國民黨鄭州綏署獲得解放軍散佈之假情報:「荷澤附近民主聯軍,正棄城向北潰退」,該綏署認為機不可失,立即下令整編第3師率整編20旅,于3日晨輕裝向荷澤挺進,乘虛佔領該城。 結果在定陶西南大黃集附近被中野4個縱隊伏擊,整3師被全殲。
1946年10月,鄭州綏署依據軍事調處三人小組下黃河小組情報人員密報:「鄄城以北沒有民主聯軍一兵一卒」,該綏署居然沒吸取整3師于定陶附近被殲之教訓,令荷澤整68師乘虛佔領鄄城,整68師整119旅進抵鄄城南約5公里,遭遇中野主力第2、第3、第6縱隊攻擊,3日後整119旅被全殲。
最奇葩莫過於國民黨整26師與快速縱隊被殲滅的戰例。
1946年12月,山野在宿遷、仁和圩附近殲滅國民黨整69師後,依預定計劃準備圍殲向城附近國民黨整26師及快速第1縱隊,戰前山野司令員陳毅所下達的作戰命令恰被國民黨整26師截獲,整26師獲得此命令立刻又被26師內中共情報人員偵知並及時傳遞給山野,陳毅立刻命令向作戰目標區集中的山野主力在嚴密情報封鎖下晝伏夜行, 到達目標區附近仍在嚴密情報封鎖下隱匿埋伏,待命行動。 整26師截獲該情報雖然向徐州綏署報告,並建議調整戰線後退至博山口,與整51、整77師取得聯繫,徐州綏署據報令空軍反復偵察,未發現敵情,先入為主誤判為共軍散佈的偽情報,對整26師之建議未予批准。 結果山野部署完畢後,又安排嶧縣城內中共情報人員偽裝城內民眾領袖,以感謝整26師師長馬勵武德政並表彰其戰功的名義,向該師留守處接洽于新年元旦向馬勵武獻旗;馬勵武果然中計,在未向徐州綏署請假的情況下即擅離防地,趨車至後方嶧縣過年(此公自己截獲華野情報,居然輕率相信國防部的判斷,已經認識到部隊態勢過於突出,卻不作任何防禦準備就離開部隊, 實在讓人費解)。 47年元月2日,山野主力發動突然襲擊,因馬勵武擅離防地,群龍無首,國民黨整26師一片混亂,2日後整26師被全殲,還搭上一個快速縱隊。 這場戰役,整26師本來繳獲山野作戰計畫,在情報上獲得優勢,結果由於組織系統的混亂,反倒被我軍情報人員利用,生生創造出一個全殲國民黨整26師的一個良機。 國民黨情冶系統的無能可見一斑。
淮海戰役,中共特工玩弄國民黨高層如股掌之間
中共紅色特工最出色表現是在淮海戰役。 在這種決定國運的決定性戰役中,中共紅色特工「下了一盤很大很大的棋」
1948年11月初,濟南戰役後國民黨偵聽機構發現解放軍有幾十部電臺由濟南向臨沂方向移動,判斷其有進攻徐州的意圖。 當時國民黨國防部擬定的對策是:「以主要城市(徐州)為戰略要點,同時以精銳主力組成機動應援兵團。 」按照這個方針,邱清泉兵團、黃百韜兵團、李彌兵團、孫元良兵團等主力都要收縮到徐州附近。 這4個兵團一後撤,東側第九綏靖區就孤懸在外了。 原本駐守在連雲港的第44軍就必須撤退。
44軍撤退路線有兩個方案。 一個走水路,安全但是耗時長;一個沿陸路向西直接向徐州靠攏,但是這條路並不安全。 怎麼定呢? 當時徐州剿總司令劉峙是裝門面的,什麼事都不做決策;副總杜聿明又在葫蘆島指揮撤軍。 於是,參謀總長顧祝同和國防部作戰廳長郭汝瑰趕到徐州客串指揮。 顧祝同自己平庸無能,決策倚重國防部有「才子」之稱的郭汝瑰。 而郭汝瑰偏偏卻是中共地下黨員。
郭汝瑰很容易說服顧祝同選擇陸路方案,為了取得一線兵團司令官的支援,還提出將原屬李延年兵團的44軍劃歸黃百韜兵團建制。 黃百韜能拒絕增加一個軍編制的誘惑嗎? 當然不能。 於是,黃百韜不但支援陸路方案,並且同意讓自己的7兵團暫時停止後撤,等待44軍歸建。 黃百韜自己的算盤是,暫緩後撤雖然有風險,但是北面還有三綏靖區兩個軍頂著,華野主力如果南下,三綏靖區部隊將給自己足夠的預警時間。 誰知道三綏靖區兩個副司令都是中共地下黨員,而司令馮治安又被軟禁在徐州。 在黃兵團等待44軍的關鍵時刻,三綏靖區突然起義,華野主力長驅直入,將猝不及防的黃兵團圍在碾莊。
這是中共特工在解放戰爭期間最精彩的佈局。 以44軍為餌,在三綏靖區部下伏兵,一舉將國民黨一個主力兵團圍住。 立刻在淮海戰役開始階段為解放軍贏得主動權。
與中共特工精彩的表現相比,國民黨情冶系統在戰役中表現實在無能。
黃百韜兵團被困碾莊之後,徐州「剿總」副司令官杜聿明回到徐州便迅速拿出兩個解救七兵團方案。 第一個方案是:以黃百韜兵團堅守碾莊圩七至十天,以第十三兵團守備徐州,以第七十二軍為總預備隊,以第二兵團、第十六兵團會合第十二兵團先擊破中原野戰軍六個縱隊,然後回師東向,擊破華東野戰軍以解黃百韜之圍。 第二個方案是:以第十六兵團守徐州,以第二兵團、第十三兵團之全力解黃百韜兵團之圍,同時令第十二兵團向徐州急進,以第七十二軍為總預備隊。
據杜聿明後來回憶,在他內心中認為第一方案是爭奪戰役主動權的上策,而第二方案不過是被解放軍牽著鼻子走的下策(具體分析見後面戰事評述)。 但是把這兩個方案在總部提出商討時,總司令劉峙、參謀長李樹正對第一方案搖首反對。 劉峙說:「黃百韜決不能久守。 坐視黃百韜被吃,太冒險。 何況中原解放軍的情況尚未完全明白,萬一它的主力不在渦、蒙附近,西路撲空,東路黃兵團又被吃,責任重大,誰來負呢? 」第一方案否定了,第二方案獲得通過。 實際上黃百韜是當時國軍最善戰的將領,豫東戰役中黃百韜以不到3萬之眾面對華野5個主力縱隊10余萬絕對優勢兵力圍攻不僅堅守到最後援軍趕到,還創造了以兵團司令親自帶隊衝鋒的先例。 真正沒把握的還是對中原解放軍是否在渦、蒙一帶的情報。 這個情報不落實,誰也不敢拍板決定幾十萬軍隊作戰方向。
在淮海戰役中,解放軍在徐州附近人民支援下,對於國軍成功實行了嚴密的情報封鎖,國軍的情報人員只能派出,無法返回。 徐州四周密佈的情報機關電臺完全失了作用,甚至有許多地區人民以虛報實,或以實報虛,迷惑國軍。 如豐縣、黃口間僅有解放軍二、三野之一部,而國軍得到的情報是二野主力;又如二野主力已先到渦、蒙地區阻擊黃維兵團,而國軍得來的情報則是這方面沒有解放軍的野戰軍。 如此混亂、錯誤的情報讓徐州剿總完全不清楚解放軍的真實動向。
結果,國民黨軍第二兵團、第十三兵團16萬人去進攻華野30萬阻援部隊,十二兵團向徐州急進又紮進中野在渦、蒙一帶布下的口袋。 戰局便急轉而下。
國共內戰,雖然大部分戰役都在解放區展開,解放軍有民眾支援,有內線作戰的優勢。 但是,大軍作戰——特別是幾萬十幾萬部隊的調動,實在有太多線索可以偵知軌跡:宿營地的痕跡、物資的採購、民工的動員、掉隊的士兵,這些基礎情報不難採集,如果有一個可靠的情報分析部門將這幾方面基礎情報一匯總分析,不難發現解放軍主力動向。 特別是解放軍雖然是內線作戰,但是其後勤主要靠大量的支前民工隨軍運動,所以,即使解放軍能夠晝伏夜行大踏步快速運動,但是支前幾萬十幾萬民工很難有軍隊那麼嚴密的組織——國民黨還有空軍協助偵察,找不到幾十萬解放軍的蹤跡還找不到幾十萬民工的蹤跡嗎? 找到民工運動的軌跡也就找到了解放軍的動向,掌握瞭解放軍主力的動向,很多戰役也許就是兩個樣子。
據《山東人民支援解放戰爭史》描述萊蕪戰役地方支前解放軍情況, 華東野戰軍原來準備集中主力殲滅自隴海路新安鎮兩側北進之敵,於是地方政府動員各路支前大軍隨同部隊紛紛向魯南開進, 後來情況突然變化, 華野決心以主力星夜轉頭北上, 經了300裡急行軍迎殲由膠濟路深入萊蕪的敵軍,50萬各路支前大軍便也肩挑馬馱, 匆忙向北轉進, 以保證對主力的供應—— 如此大規模地方民工運動,國民黨從空軍偵察到情報機關居然一無所知,實在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過去看一些解放戰爭的老電影,在戰爭失敗後,國民黨高官總會說一句:「美國顧問團又要罵我們無能了。 」此語可以作為國民黨情冶系統最好的注腳。
危機的應對:戡亂動員令(不喜歡的同學可以跳過不看)
戡亂動員令出臺背景
國共內戰爆發之初,國民黨高層自信滿滿,以為能迅速取得勝利。 然而僅僅幾個月後,國民黨就因為前線損兵折將以及後方經濟危機,不得不將全面進攻調整為重點進攻。 對山東的進攻很快就遭遇萊蕪戰役、孟良崮戰役的重大失利,在東北戰場中共也挫敗了國軍的攻勢併發動反攻。 軍事形勢的惡化徹底震撼了國民黨高層。 到全面內戰爆發一年之際,國民黨不得不承認:國軍「以優勢之裝備及兵力,未能一舉擊破匪軍主力,且于各戰場屢遭局部重大之失敗」;國軍「始而失之驕,繼而失之懼,遂致因懼而處處被動,由指揮過失所招致之失敗,益影響戰鬥精神及士氣之低落」。 軍事失利還只是國民黨統治危機的一方面,在政治方面,國民黨同樣未能獲得社會各階層的支援,反而將中間力量越推越遠;在經濟方面,通貨膨脹如脫韁野馬,經濟次序一片混亂;在外交方面,對美對蘇外交均頻頻失利,國際援助遠低於預期;甚至在黨內,執政的危機讓派系矛盾變得日益尖銳而難以調和。 政治、經濟、軍事等各個方面形勢惡化之快,大大出乎國民黨原先預料,導致國民黨內部深重的危機感。
1947年年中,中共轉守為攻,戰場形勢已不容樂觀,現在黨內不僅沒有人再提所謂三到五個月「消滅」中共的誇張之詞,而且彌漫著對其自身命運的濃重悲觀氣氛。 一年前極力主張打內戰的國民黨高級軍政官員,此時亦意態消沉,對前途悲觀絕望。 閻錫山認為「依現在情況,三個月後局面恐有大變化」;傅作義「謂以如此政治如此軍隊剿共,直不知何年才能告一段落」;白崇禧「講到剿共軍事屢搖頭,表示無把握」;胡宗南直言「當前戰場我軍幾均處於劣勢,危機之深,甚于抗戰」;負責軍事指揮的參謀總長陳誠,由於屢屢失利而「頗露消極之意」。 軍隊將領的態度既如此消極,黨政官員對戰爭前途更無信心。 陳立夫感歎「不想軍事已到如此地步」;孫科直稱如此「剿共決無把握」;張繼認為形勢發展「江河日下」;王世傑感覺「大多數人均有重大恐懼心」。 但對如何挽救此等危局,國民黨高層並無明確的主張和有效的辦法,其中一些人如孫科等主張退出東北,力保關內不失;一些人如梁寒操等建議在東北實行和蘇政策,以支撐東北局勢;還有更多的人將希望寄託于美國援助。
由於國民黨戰後執政的表現不佳,美國對國民黨政權的態度也日益冷淡。 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在發給國務院的報告中,認為國民黨的政治地位由於經濟和軍事狀況的加速惡化而更為虛弱,社會不安與失望日見增長,共產黨的威望因為華北和滿洲的軍事勝利而大大加強,他甚至已經預見到國民黨內其他派系上臺或中央政府瓦解的可能性。
作為國民黨領袖,蔣介石深知局勢之不利與嚴重性。 他以「危急存亡之秋」、「瀕危階段」、「非生即死」等用語,形容1947年中之局勢,認為:時局逆轉,人心動盪,軍、政、經、社均瀕危殆,本党同志大都苟且自全,多失信心,頓呈憂惶之象。 他在對國民黨高級將領訓話時頗為不甘地質問:「剿匪軍事到現在已經荏苒一年了,我們不但尚未把匪軍消滅,而且不能使剿匪軍事告一段落,這究竟是什麼緣故呢? 」中共「何以能用劣勢裝備而且毫無現代訓練的部隊來擊敗我們整師整旅的兵力? 此其原因何在? 癥結何在? 」蔣認為,「主要的必然不在物質方面,而是在士氣精神上面。 」 實行「戡亂動員」,以強力手段處置危局,就是蔣介石心目中提高「士氣精神」的重要舉措。
戰爭確乎不是單一的軍事行動,還牽涉到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個方面,但全面內戰開始後,因為種種原因,國民黨遲遲未能進行公開的戰爭總動員。 戰爭之初,為了對外維持「和諧」、「和平」的國家形象,國民黨動武的名義是「恢復交通」、「難民還鄉」等等名義。 1947年3月以後,國民黨雖然斷絕了國共關係,但用兵名義仍為「綏靖」,即清除地方之「不靖」,以緩和輿論要求和平之壓力。
當國民黨軍事不斷失利並面臨統治危機時,國民黨已經意識到,僅靠軍事力量無法打敗中共。 蔣介石在《剿匪戰事之檢討》中明確提出「剿匪軍事,不僅為一單純的軍事問題,且有其政治性與經濟性,...... 如僅以軍事力量作戰,而其他力量不發生作用,就戰爭之立場言,則為戰力分散,乃軍事上之孤軍深入,即為被匪各個擊破之態勢。 ”
1947年3月,國民黨舉行六屆三中全會,如何整合力量「討伐」中共成為會議的主題之一。 張繼領銜提出《請對共產黨問題重行決定態度以維統一而保民生並利憲政之實行案》,要求對中共採取強硬態度。 蕭錚、任卓宣等提出:共產黨問題是今天最重大的問題,我們的軍事行動感受威脅,在輿論上受到壓迫,應該轉變空氣。 大連市黨部、重慶市黨部等向全會提出議案,要求下令否認中共為合法政黨,並予明令討伐。 在一片反共聲浪中,全會公開宣示,對中共「軍事叛亂自不能不採取堅決迅速之措置,而予以遏止」。 其後,國民黨在山東和東北戰場接連失利,各大城市發生大規模學潮,對國民黨統治造成強烈的震憾,實行總動員、以全國之力與中共作殊死之搏的呼聲在國民黨內日漸強烈。 白崇禧上書蔣介石,建議政府應變成戰時體制,使能擔任全國總動員之任務,以全面之力量,攻擊全面叛亂之敵人。 徐永昌和賈景德也向蔣介石提出:「現在我方是以經常應付非常,應以非常應付非常,一切以滅共為目標。 吾人應承認,今日之中國,可能成為共党之中國,吾人應利用一切人力物力以滅共」。 蔣介石于此認為:若不早下決心,用斬釘截鐵手段,撥亂反正,則因循延誤,更難挽救,故決定先肅清後方,安定社會。 「戡亂動員」因此而呼之欲出。
戡亂動員令實施
1947年7月4日,國民政府通過蔣介石提交的《為拯救匪區人民,保障民族生存,鞏固國家統一,提請厲行全國總動員,以戡平共匪叛亂,掃除民主障礙,如期實施憲政,貫徹和平建國案》,聲稱「和平建國之國策,已非以政治方式所能求得解決」;表示「政府決心戡亂,實出於萬不得已」;決定「實行全國總動員,號召全民,一致奮起,淬厲進行」。 「戡亂動員」由此成為國策。 與此相配合,8月20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戡亂建國動員方案》,強調「使用一切力量,支援前線,爭取勝利,在此過程中,絕不容有任何和平之幻想」;要求加強國民黨各級組織,大力組訓民眾,協助徵兵征糧,確立國民黨對各級政府和民意機關的領導地位,發起「戡亂建國」總動員運動。
「戡亂動員案」通過之後,對於如何實行「戡亂動員」,國民黨內部有不同的意見。 有人認為,可繼續實行1942年公佈的《國家總動員法》,「集中全國人力物力,達成軍事第一勝利第一之目標」;也有人認為,《國家總動員法》為因應對日抗戰而制定,繼續沿用於「戡亂」,有使中共成為交戰團體之顧慮,不如另訂「實施綱要」較為方便與靈活;結果後一種意見得到多數人的支援。 7月18日,國民政府公佈《動員戡亂完成憲政實施綱要》(此案與4日國民政府通過的「全國總動員案」一般並稱為「戡亂動員令」),規定在「戡亂動員」時期,應積極動員兵役、工役及各項資財,凡有規避妨礙之行為均應依法懲處;怠工、罷工、停業、關廠及其他妨礙生產及社會秩序之行為均應依法懲處;對於日用品價格、工薪及物資、資金、金融業務, 得加以限制或管理;對於煽動叛亂之集合及其言論行動,應依法懲處。 根據這個綱要,隨後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實行「戡亂動員」的具體政策措施。 27日,國防部命令各地警備司令部:對遊行、請願、罷工、罷課之處理,除出動員警外,必要時可出動憲兵、警備部隊協助;如發生暴動抗亂情事時,警備部隊可在請示當地最高軍事長官後出動鎮壓。 11月1日,行政院公佈《動員戡亂期間勞資糾紛處理辦法》,規定禁止罷工怠工,遇有勞資糾紛,由縣市政府設立勞資糾紛委員會裁決,並得強制執行。 12月6日,教育部公佈《學生自治會規則》,規定學生自治會不得參加校外團體活動或有校際間聯繫組織,校方可審核撤換其負責人,並可在其違反規定時撤銷解散之。 9日,行政院公佈《動員戡亂完成憲政國防軍事實施辦法》,規定實行徵兵征糧;徵調、徵用或租用企事業單位員工和民間運輸工具器材;必要時得停止或酌減客貨運輸;國營工廠生產應優先供應軍用;民營工廠生產應以軍需為要求,可以徵用改造等。
戡亂動員令——動員資源效果甚微
國民黨出臺「戡亂動員案」,實際上期望將國家轉成戰時體制。 通過嚴峻法令,穩定後方統治,最大程度調動國統區資源,來支撐與中共的戰爭。
任何政策都要靠組織系統來執行。 中共就曾多次強調:正確的路線政策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性的因素。 國民黨由於組織系統渙散而低效,黨內幹部貪污腐敗盛行,所以,國民黨雖然以「戡亂動員案」法律層面明確了國統區進入戰時體制。 但是其在動員資源層面收效甚微。
以糧食為例。 1947年全國稻、麥登六種主要糧食產量為22.5億市擔,約占1936年產量的97%。 也就是說,糧食生產與戰前並無變化。 而1936年的中國人口為5.7億(葛劍雄《中國人口史》),由於戰爭的影響,1947年中國人口僅有4.06億。 人口在減少,糧食生產卻沒有下滑,應該糧食供應很充裕。
但是,情況恰恰相反。 由於國民黨組織效率的低下以及錯誤的經濟政策,作為民生最基本的糧食問題一直是國民黨最頭痛的難題。 城市糧食消費有增無減,各地糧價不斷上漲。 據《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二種全會輯要》記載「各地糧情之紊亂,糧價之暴漲,無憑遏止」。 1946年,全國糧食消費虧空竟高達 446萬噸,而糧食進口因國際配額管制,只能彌補供應缺口的 1/10。 為了保證軍糧和主要城市糧食的供應,國民黨仍然實行戰時採用的征實征借徵購政策,但在其渙散低效的組織執行下,糧食實征數竟節節下降。 戰後初期的兩個年度內,實征7210萬石, 在「戡亂動員案」實施第一年度——1948年糧食徵收反而劇降為2000萬石。 由於糧食供應無法滿足消費需求,在城市里經常發生搶購糧食風潮,加劇了社會動盪。
反觀中共,其解放大城市後,通過嚴密高效的組織系統,幾個區域糧食統籌調配,很快就讓糧食供應穩定充足,糧價趨於平穩。 所以,糧食問題不是生產問題,根本還是一個組織系統的問題,即使有「戡亂動員案」法律層面的支援,沒有一個完善有效的組織系統,所謂動員資源也就是一句空話。
雖然,「戡亂動員案」在動員資源方面收效甚微,但是在鉗制輿論、打擊中間以及進步勢力方面倒是效果顯著,但一味高壓,反而讓社會各階層對國民黨執政當局更加離心離德。
政治高壓讓社會各階層離心離德
「戡亂動員令」發佈後,除了動員各種社會資源支援戰爭之外,其最大影響在於對人民各項自由權利之限制。 抗戰勝利後,國民黨在輿論壓力下曾廢除若干限制人民自由權利的法令法規。 1946年12月制憲國大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對於人民自由權利也有較為寬鬆之規定。 但不等這些規定落在實處,隨著民間反戰運動的高漲,尤其是中共對反戰運動的支援和1947年5月的反戰學潮,使國民黨後方城市局勢動盪,直接影響其統治的穩定,迫使國民黨不能不加強統治,更多地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利,「戡亂動員」則為這樣的限制提供了「合法」依據。 1947年12月25日,在《中華民國憲法》施行的當天,國民政府公佈《戡亂時期危害國家緊急治罪條例》,規定如有將軍隊、軍事要塞、軍械及一切軍需品交付「匪徒」者,投降「匪徒」者,煽惑軍人叛逃者,洩露軍事秘密者,為「匪徒」間諜及招募兵工、募集錢財、供給軍用品及其他物資者,意圖妨害「戡亂」、擾亂治安及金融者,可處死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文字、圖畫、演說為「匪徒」宣傳者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該「條例」的施列區域,起初隻限於所謂「匪區」或「綏靖區」,1948年11月4日,在國民黨統治全面動搖之際,由蔣介石下令施行于全國。
1948年4月,國民政府公佈了《特種刑事法庭組織條例》和《特種刑事法庭審判條例》,規定在首都設立中央特種刑事法庭,在若干地點設立高等特種刑事法庭,專門審理與「戡亂」有關的案件;判決後不得上訴或抗告,但處五年以上徒刑者可向中央特種刑事法庭申請複判。 國民黨設立特刑庭的目的,是「與戡亂建國相輔而行,審判案件應與國策配合」,避免出現一般司法審判須經多級審理、需時較長的情況,以迅捷強力手段鎮壓中共及國統區民主運動,安定後方形勢。 為了保證特刑庭的審理能夠配合「戡亂建國」之國策,蔣介石指示應儘量由軍法機關人員兼辦特刑庭的業務,各地軍政機關和軍警部隊並應切實協助特刑庭的工作。 軍事當局甚至主張,不僅在每一綏靖區所在地,而且在每一兵團司令部所在地設立特刑庭,並隨軍隊進止而隨時判案,只是格于司法當局之不同意見而未實行。 根據1948年6月5日國民黨中央黨政軍幹部聯席會議的決定,各地國民黨幹部聯席會議于必要時得邀請當地特刑庭負責人參加,並隨時提供情報供其參考;特刑庭于承辦案件發生困難時,亦得商請各單位予以協助。 特種刑事法庭因此成為國民黨鎮壓反抗、維持穩定的重要工具。
但是,政治高壓並沒換來統治的穩定。
中央特刑庭成立的第一個月,僅審理南京上海二地的複判案件即有二三百件,可見特刑庭的判案數量不在少數。 但即便如此,國統區各城市的「危害治安」案件仍層出不窮,社會動盪有增無已,僅1948年上半年比較有影響的學潮和工潮就有1月上海同濟大學學潮,2月上海申新工潮,4月北平學潮,6月反對美國扶植日本的全國性學潮。 為了遏制形勢的惡化,8月17日行政院又發佈命令,規定:一、司法員警機關于情形緊迫時可無搜索票而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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